原標題:生活垃圾處理尋蹤:焚燒能力有較大缺口,填埋場成新風險點

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還存在處理能力不足、區域發展不平衡、存量填埋設施環境風險隱患大、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在城市的周邊,堆放着一座座垃圾山。填埋區覆膜到處滲漏,垃圾直接暴露在外或漂浮在水面,滲濾液順着管道、溝渠直接流入河道。

這是第一財經記者近日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一些地方明查暗訪時看到的景象。

今年5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下稱《發展規劃》)介紹,當前,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還存在處理能力不足、區域發展不平衡、存量填埋設施環境風險隱患大、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有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多地生活垃圾處理規劃項目建設滯後,存量填埋設施已經成爲生態環境新的風險點。

垃圾處理規劃建設滯後

9月2日至12日,第一財經記者跟隨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湖北多地明查暗訪。生活垃圾填埋場是調查的重點之一。

此前,督察人員已經掌握了多個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的問題信息,明查暗訪是爲了進一步鎖定證據。第一財經記者在現場看到,在幾個生活垃圾填埋場外圍,督察人員首先通過無人機仔細巡查,然後不動聲色地在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溝渠、水面提取水樣。

9月27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孝感市生活垃圾處理規劃項目建設滯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普遍缺位,大量滲濾液違規積存,環境風險隱患突出。

現場檢查發現,目前僅孝感城區、漢川市、安陸市和雲夢縣4座填埋場積存的滲濾液就超過21萬立方米,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根源在於規劃項目建設嚴重滯後。孝感市“十三五”期間規劃建設5個垃圾焚燒項目,截至目前,擬在雲夢縣、安陸市建設的2個垃圾焚燒項目流產,其餘3個項目均進展滯後。

從2019年開始,漢川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實際處理量超過850噸/日,最高達1400噸/日,超出設計處理能力3倍。大量滲濾液長期積存在垃圾填埋區,目前積存量已超過11萬立方米,填埋場1/4面積的庫區已存滿滲濾液,還有部分滲濾液露天積存。雲夢縣生活垃圾處理廠滲濾液處理能力配套不足,超過50%的滲濾液無法處理,佔用填埋庫區,目前已積存滲濾液3.9萬立方米。

督察組隨機抽查臺賬發現,2021年8月至9月,雲夢縣、安陸市兩家垃圾填埋場生化池水質化驗數據連續數天基本雷同,造假痕跡明顯。安陸市垃圾填埋場還違規將工業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填埋處理。

孝感市垃圾綜合處理場覆膜多處破損,滲濾液從膜下湧出直排外環境。監測結果顯示,外排滲濾液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分別爲204毫克/升、299毫克/升,超出《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1.04倍、10.96倍。

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9月17日通報,清遠市青山生活垃圾填埋場長期超負荷運行,實際日處理量1100噸,超設計能力57%;實際填埋量413萬立方米,超設計庫容27萬立方米,環境風險和安全隱患問題突出。

9月6日,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通報,現場督察發現,長春市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24萬餘噸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築垃圾違法填埋在農安縣燒鍋鎮第二機磚廠的取土坑,嚴重威脅地下水安全。

今年7月,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反饋督察情況時也指出,51座在役垃圾填埋場有24座超量填埋,實際填埋量達設計處置能力的180%。2020年底,全區填埋場垃圾滲濾液積存量高達58.2萬噸,環境風險十分突出。

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近兩年的通報,在河南省新鄉市、湖南省湘西州、雲南省景洪市、天津市津南區等地,也存在垃圾填埋污染隱患突出、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污染、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嚴重滯後,甚至治污設施淪爲“污染源”等問題。

存量填埋設施成新風險點

官方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十三五”期間,全國新建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500多座,城鎮生活垃圾設施處理能力超過127萬噸/日,較2015年增加51萬噸/日,新增處理能力完成了“十三五”規劃目標,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9.2%,全國城市和縣城生活垃圾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

“十三五”期間,全國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燒廠254座,累計在運行生活垃圾焚燒廠超過500座,焚燒設施處理能力58萬噸/日。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率約45%,初步形成了新增處理能力以焚燒爲主的垃圾處理發展格局。

但調查發現,我國目前垃圾焚燒處理能力仍有較大缺口,全國約50%的城市(含地級市和縣級市)尚未建成焚燒設施,大多數縣城焚燒處理能力有較大缺口。目前我國生活垃圾採取填埋方式處理的比重依然較大,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企業“小、散、亂”和回收利用水平低的情況仍普遍存在,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約50%,有較大提升空間。

《發展規劃》介紹,我國目前生活垃圾處理區域發展不平衡狀況仍舊突出。西部及東北部分地區建制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低於30%,遠低於“十三五”相關規劃提出的70%目標要求。

“存量填埋設施成爲生態環境新的風險點。”業內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垃圾填埋設施環境問題日益顯現,一些填埋場環保、技術和運營管理水平不高,大部分填埋垃圾未經無害化處理,對周圍環境可能造成嚴重的二次污染。特別是滲濾液處理不達標、防滲系統薄弱、日常作業不規範等環境隱患突出,對周邊環境構成潛在威脅。

專家稱,一些垃圾填埋設施庫容漸滿、服務年限陸續到期,改造難度大成本高成爲推進封場整治的主要制約因素。

“世界性難題”該如何破

多年來,生活垃圾一直困擾着城市管理者,並影響市民生活。破解“垃圾圍城”是一個世界性難題。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近日公佈的《“十四五”時期深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提出,“十四五”時期,要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有效防範生態環境風險。

徵求意見稿提出,將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築垃圾、再生資源、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農業廢棄物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及無害化處置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範圍,保障設施用地。

據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人士介紹,“十四五”時期,將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於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提高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能力,大幅減少生活垃圾填埋處置,規範生活垃圾填埋場管理。

上述《發展規劃》指出,“十四五”時期,我國城鎮化水平仍處於快速提升階段,鄉村振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也將快速推進,農村生活垃圾逐步納入城鎮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系統,使得城鎮生活垃圾產生量有較大增長,原有收運設施已無法滿足需要。目前除46個重點城市外,大多數地級城市和縣城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設施有待建立。

《發展規劃》提出,到2025年底,全國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全國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達到70萬噸/日左右,基本滿足地級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類轉運、分類處理需求;鼓勵有條件的縣城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建設。到2025年底,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0萬噸/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佔比65%左右。

據第一財經記者瞭解,“十四五”時期,國家將加快完善垃圾分類設施體系、全面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並要求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的地區,加快建設焚燒處理設施。

同時,規範垃圾填埋處理設施建設,開展庫容已滿填埋設施封場治理。原則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和具備焚燒處理能力或建設條件的縣城,不再規劃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設施。新建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要根據處理規模、垃圾含水率等特性,配套建設相應能力的滲濾液處理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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