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近日,中牟縣人民法院受理一位九旬老人訴四個兒子贍養糾紛案,老人訴請判令四個兒子履行贍養義務,自2021年6月1日起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支付贍養費,且今後醫療費由四個兒子平均分擔。

自2021年2月份開始,作爲被告之一的長子因得不到老人的房屋財產就開始不盡贍養義務,並拒絕贍養老人,造成老人輪流贍養無法繼續,老人不得已暫住三女兒家。長子對老人不問、不看、不管,也不支付贍養費,老人有病住院也不支付醫療費。現在老人已經出院住在女兒家,相關費用也是由三女兒承擔。

中牟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並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羣衆代表旁聽庭審。經庭審查明,老人婚後共生育七個子女,四個兒子和三個女兒。由於老人年事已高,丈夫已去世,缺乏獨立生活能力,2021年之前原告一直由四個兒子輪流贍養。

本案承辦法官趙天才表示,道德和法律從來都不是對立的,法律歸置了人性的底線,道德歸置了良心的底線。希望老人老有所依,子女主動贍養老人,而非因贍養糾紛對簿公堂。很多時候子女只是給付老人贍養費而忽略了老人的精神感受,但其實法律上對於老人的贍養不僅僅只是支付贍養費,更多要求精神上的陪伴和慰藉,真正實現“老有所養、安享太平”。(牟法宣)

編輯:王曉穎審覈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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