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前海推三大扶持政策 推進擴區改革發展 

涉及產業聚集、金融發展、人才發展三個方面

新前海又有大動作!

繼《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正式公佈後,前海管理局於11月22日密集發佈了系列專項支持政策,進一步推動方案落地促進前海發展。

證券時報記者從前海管理局官網瞭解到,前海此次一口氣發佈了三個扶持政策,分別是:《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產業集聚辦公用房資金補貼辦法》《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上述系列政策緊緊圍繞《前海方案》部署要求,從產業聚集、金融發展、人才發展三個方面來深入推進“擴區”和“全面深化改革開發”舉措的落地實施。

總部企業購置辦公用房

補貼3000元/平方米

在促進產業聚集方面,此次前海發佈的《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產業集聚辦公用房資金補貼辦法》將扶持政策的覆蓋範圍延伸至寶安和南山的擴區,明確符合辦法及深圳市、南山區、寶安區、前海合作區其他辦公用房扶持政策之規定的,採取“擇優不重複”的原則來申請和享受補貼。

此外,爲了吸引更多港人、港企進駐前海,對於符合《資金補貼辦法》相關條件的港資機構,扶持標準提高至1.2倍,但最高扶持金額不變。值得一提的是,該辦法對總部企業給予更多扶持。購置扶持上,經前海管理局認定的總部企業可按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扶持資金分三年平均發放;未經認定爲前海總部企業的其他重點機構則按15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扶持,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扶持資金分三年平均發放。

除了購置扶持,相關產業還可以享受租金補貼。根據《資金補貼辦法》,經前海管理局認定的屬於金融業、現代海洋產業、會展商貿物流業、科技服務業、新型國際貿易、數字與時尚產業、專業服務業等前海合作區鼓勵發展的產業(房地產開發企業除外)的機構,分別按照2021年入駐的機構60元/平方米·月、2022年入駐的機構40元/平方米·月、2023年入駐的機構20元/平方米·月連續扶持三個年度,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此外,對前海合作區深港合作、現代服務業集聚、創新、發展具有戰略意義或重大貢獻的項目,前海管理局可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通過簽訂合作協議另行約定。

港澳金融機構落戶

最高獎勵300萬元

在促進金融業發展方面,深港金融合作是《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重頭戲”,辦法明確提出:對粵港澳大灣區重大金融合作平臺與金融基礎設施給予200萬元獎勵;給予港澳金融機構落戶獎勵、籌設支持等,對香港虛擬銀行在前海設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最高給予300萬元扶持,給予符合條件的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外商獨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WFOEPFM)5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獎勵,給予深港金融科技加速器最高200萬扶持等;支持深港金融業務創新,對前海合作區銀行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貼息,對前海企業跨境發行綠色債券的最高給予200萬元發行費用扶持,對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前海合作區銀行按業務規模給予獎勵,給予港資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場所最高1500萬元扶持等。

此外,今年10月28日,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正式啓動建設,該《辦法》指出,對於入駐產業載體的金融機構,符合條件的,最高可享受300萬入駐扶持,其中港資金融機構按照扶持標準的1.2倍執行。同時,對符合條件的機構管理團隊,每年給予最高300萬元經營獎勵。

高層次人才獎勵

高達324萬元

在促進人才發展方面,《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從“深港人才合作”、“高層次人才集聚”、“人才迴歸計劃”方面促進前海的人才發展。

在推進深港人才合作方面,《辦法》對在前海合作區實習和全職工作的青年給予不同額度的生活補貼,對聘用香港青年達到30人以上的用人機構,一次性疊加獎勵20萬元。此外,前海還將聯手香港探索引才用才新模式,支持深圳重點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企業與香港創新創業主體合作組建人才共同體,發揮兩地政策疊加優勢,共同引進高層次人才。

在吸引高層次人才方面,對經認定的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分別給予324萬元、216萬元人才獎勵,分六年平均連續發放;對經認定的卓越工程師,給予36萬元人才獎勵,分三年平均連續發放。此外,對入選廣東省、深圳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人員,以及對前海合作區各類機構引進和舉薦人才的行爲,均給予相應獎勵。

而在實施人才迴歸計劃方面,經符合條件的重點機構自主推薦的人才,可申請相應比例的人才獎勵。機構每年最高限額8000萬元,個人每年最高限額150萬元。特別貢獻的,個人每年最高限額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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