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將建統一租房網籤平臺,劍指租房市場頑疾,中介、租客怎麼看

建立北京統一租房網籤平臺、租金顯着上漲,政府可出手干預、押金由第三方賬戶託管、一次性收租金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對《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並針對目前市面上的房屋租賃亂象一一回應,提出多條應對措施。

自8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佈《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至今,已經過去了整整三個月。那麼條例草案具體明確了哪些內容,對應了租客反映的什麼租房亂象,其在後續施行的過程中又將面臨哪些新問題?

對此,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採訪了多位租客、中介與相關領域專家,試圖揭開條例草案背後的故事。

條例草案精準打擊租房亂象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我國在線租房用戶規模爲8711.6萬,較去年同期增加1044.1萬,但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租客反映,自己曾在租房路上踩過不少坑。今年8月,中國青年報的一項調查顯示,79.8%受訪青年表示自己在租房上踩過坑。

今年8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佈《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貫徹黨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規範北京市住房租賃活動,維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促進北京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徵求意見稿發佈三個月後,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召開,會議聽取了《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從多方面入手,就房租漲幅大、租客退押金難、中介跑路,出租房屋質量堪憂,發佈虛假房源信息、羣租房亂象、二房東跑路等租房市場亂象,提出一系列舉措。

北京多位通過自如平臺租房的租客均向記者表示,租房合同到期後,第二年租金基本都會上調。熊琪琪(化名)告訴記者,自己通過自如租房,一年合約期滿後,自如將3000元/月的租金上調至3300元/月,可在自己搬離後,房子由於長期無人租住,租金降至2800元/月。另一通過自如平臺租房近七年的租客雪莉(化名)也表示,自如剛開始在合同中寫明三年不漲價,但第四年房租一口氣漲了500元每月。

針對租房市場租金上漲問題,條例草案規定,住房租金顯着上漲或者有可能顯着上漲時,市政府可以採取漲價申報、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漲幅等價格干預措施,穩定租金水平。一旦採取價格干預措施,出租人應當執行;拒不執行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中介離職、區域經理改行、店鋪撤店、客服不解決實際問題,我畢業後第一次租房就遇到了大坑。”韓菲(化名)通過21世紀不動產租下了一套房子,租期一年,一次性交了一年的租金、一個月押金和一個月中介費,合同上顯示的甲方是北京珺奇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簽約時中介承諾,房屋一切維修以及配套費用都包含在中介費中。可後來遇到下水道堵塞需要報修時,韓菲卻被告知下水道不在維修範圍內。此後在小程序上申請房屋門鎖維修、供暖費等均顯示駁回或待受理,而線下門店和中介均已聯繫不上。後來韓菲發現,北京珺奇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並不是中介口中21世紀不動產旗下的子公司。韓菲發現,今年4月還有租客投訴該公司不退押金。

針對與韓菲類似的租房亂象問題,條例草案也做出了明確規定。在應對中介跑路方面,條例草案規定,北京市將建立統一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將合同備案與出租登記銜接。鼓勵出租人、承租人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完成住房租賃合同在線簽約,自動提交登記備案。此外,草案還規定,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超收的租金應當納入監管。在租客退押金難方面,條例草案規定,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並按規定通過第三方專用賬戶託管;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或者解除的,除抵扣租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外,住房租賃企業應當自承租人返還住房後3個工作日內向承租人退還剩餘押金、租金。

虛假房源則是租房市場的另一大坑。租客林超(化名)在租房時也遇到了亂象。林超告訴記者,自己在中介朋友圈選好房源,實地看房時,卻被中介告知房屋剛被租出去,並被推薦了另一套房源。而房租相比之前那套每個月貴近1000元。“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其實就屬於中介發佈虛假房源引誘顧客。”林超說。

對此,條例草案規定,互聯網信息平臺應當對發佈者根據條例相關規定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合規的信息才能發佈。互聯網信息平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信息發佈者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發佈虛假信息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爲的,應當及時採取刪除、屏蔽相關信息等必要措施。對兩年內因違法發佈房源信息、推薦房源受到3次以上行政處罰,或者在停業整頓期間的,互聯網信息平臺應當採取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信息發佈等必要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

今年10月,望京二房東跑路事件也曾登上熱搜,多位互聯網企業員工表示,自己在望京附近租的房子房東失聯,自己交了房租的房子也面臨被清退。

爲整治二房東跑路,條例草案規定,承租他人住房從事轉租業務的,或者個人轉租住房超過規定數量的,應當向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住房租賃企業設立登記。

此外,條例草案規定,住房租賃企業對出租住房進行室內裝修裝飾違反條例相關規定,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室內空氣質量不符合標準的,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屋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安全存隱患、人員繁雜、吵鬧擾民的“羣租房”也將被明令禁止。草案規定,房屋要以原規劃設計的房間爲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打隔斷改變房屋內部結構。起居室不得單獨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儲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空間不得出租用於居住。同時也禁止將違法建設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租房條例草案經審議,中介、租客、專家怎麼看?

《條例(草案)》落地,尤其是統一租房網籤平臺對房屋中介影響幾何?

貝殼財經記者就租房條例草案內容詢問了我愛我家、麥田房產、鏈家等多家房產中介從業人員,大部分中介從業人員表示,自己並未聽說上述租房條例草案,公司目前也沒有收到將納入監管的通知。

我愛我家北京某門店一名中介表示,自己聽說過該條例,不過條例仍處於草案階段,對現在的租房市場暫未有影響,“就算落實啦也是限制中介公司,對房東直租的房源影響較小。”

我愛我家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未接到納入統一租房網籤平臺的通知,目前還沒有相關措施。

截至發稿,鏈家方面暫無回覆。

對於北京市租房條例草案,租客方琪(化名)認爲,新條例針對目前租房市場存在的問題一一作出了回應,“草案上的很多針對內容都是租房市場的頑疾,改變可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談及租房條例草案具體內容,標準排名城市研究院院長謝良兵表示,條例中包括穩定租金漲價、押金託管、超額月份租金納入監管、統一租房簽約平臺等一系列舉措加強了租房交易的安全係數,有利於淨化整個房屋租賃市場環境。對市場來說,這是一個強大的信號,即房屋租賃可能會成爲未來住有所居的主流方向。對中介而言,黑中介存在的空間被嚴重壓縮,而正規中介也可以不再用各種手段進行搶奪房源等惡性競爭。對市民來說,有餘量房的市民不用擔心房屋租賃不出去,租房的市民交易更透明化、成本降低、居住更安全,長期租房需求也可以得到更好地保障。

但同時,謝良兵也表示,雖然房屋租賃市場“去中介化”一直在努力推進,但因爲租房市場的供需雙方特點,無中介對於租賃雙方成本都只會更高,完全地“去中介化”其實是很難實現的。對此,謝良兵提出,規範中介行爲比完全地“去中介化”要更實際。與房屋買賣的網籤平臺類似,租房網籤平臺的意義也在於,讓交易規範化、爲租賃當事人提供便利、約束中介行爲、防範交易風險、利於政府對房屋租賃市場的管控以及幫助政府做更好的規劃。

最後,謝良兵強調,條例如若通過,則落地過程中的難題主要是監管。此外,簽約平臺的便利性和安全性;簽約平臺如何打通住建部門、公安部門、民政部門等問題都亟待解決。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爲,條例草案的出現,應該理解爲政府搭建更有服務保障的平臺,以優化二手房租售等交易服務,所以本身不存在“去中介”,對於中介的市場地位等也不存在衝擊或影響。反過來看,政府平臺的搭建,客觀上提高了服務的水平,對於各個市場交易來說,是有促進作用的。

嚴躍進提出,對於市場來說,後續形成更爲優質的配套是比較關鍵的;對於中介來說,要不斷關注變化的市場和外部環境,進一步優化服務水平;而對於市民來說,則需要了解此類平臺的運作規則。

“(條例發佈後)後續房價房租方面會進一步趨穩。從實際過程看,(統一的租房簽約平臺)信息也會更充足,也有助於房價房租監管的細化和精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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