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郝先生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2022年1月10日通過“快狗打車”平臺下單運輸自己的電瓶車。到達目的地後,司機幫助他卸貨時,電瓶車不慎砸傷了他的右踝。經醫院診斷,其傷處爲外傷、軟組織感染。

郝先生稱,自己先後兩次前往快狗公司協商處理方案,但均未與企業就賠付金額達成一致。

1月21日,澎湃新聞介入此事。快狗公司負責人表示,願賠付郝先生醫療費、打車費與誤工費,待對方提供收入證明等材料後,便可確定具體賠償金額。雙方目前已就解決方案基本達成一致。

消費者投訴:

郝先生說,由於需要運送電瓶車,他在“快狗打車”上預約了2022年1月10日的貨車訂單。車輛開到目的地後,司機幫助搬運電瓶車時,他的右腳踝意外被電瓶車砸傷。

郝先生的訂單截圖。

郝先生提供的訂單截圖顯示,此訂單“未包含搬運服務”。但他認爲,自己的受傷是司機搬運導致的,因而快狗仍需對此負賠償責任。

郝先生表示,他1月11日在家休息了一天後,仍感到傷處十分疼痛,便於次日前往快狗公司的北京總部“討個說法”。對此,快狗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他,他需要先前往醫院對傷處作出相應診斷,之後纔可以進入賠付流程,計算理賠金額。

2022年1月12日北京大學人民醫院爲郝先生開具的檢查報告單

1月12日,郝先生前往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診斷傷口,醫院診斷書認定爲“外傷、軟組織腫脹”。1月15日,他又前往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該院將傷處認定爲“下肢軟組織感染”及“瘡瘍類病”。

2022年1月15日,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給郝先生開出的病休證明。

郝先生說,1月18日他帶着醫院的診斷材料,第二次前往快狗公司的北京總部協商賠償方案。他要求快狗公司賠償自己的醫療費、打車費、誤工費及精神損失費共計一萬餘元,但對方表示只能賠付800元的醫療費與打車費。

企業回應:

1月21日,澎湃新聞就此事聯繫快狗打車。

快狗相關負責人回應稱,1月12日,用戶第一次前往公司協商賠付方案時,因缺少醫院證明材料無法認定受傷情況。之後,用戶1月18日第二次來公司協商賠償,主張賠付誤工費,但又缺少收入證明的相關材料。

郝先生目前的受傷情況

該負責人表示,由於用戶訂單中並不包含“搬運服務”,因而司機的行爲只是幫忙。司機本人在得知此糾紛後,也在責任認定上提出異議。公司出於用戶體驗,願意承擔用戶的醫療費、打車費與誤工費,但不支持用戶所主張的精神損失費。

該負責人稱,稍後待用戶提供其收入相關證明後,快狗將據此計算誤工費的金額,與醫療費、打車費一併賠付給用戶。

1月21日,郝先生聯繫澎湃新聞表示,接受此解決方案,雙方已基本協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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