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多款“純犛牛奶”不純!涉及青藏祁蓮、歐亞、阿咪仙巴、媽牧等品牌

在各社交平臺

你被“種草”過

犛牛奶、水牛奶、駱駝奶嗎

“小衆奶”市場升溫

你能分清一些標着

“純犛牛奶”“犛牛純牛奶”的產品嗎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發現

有些“犛牛奶”中添加了普通牛奶

商家卻將這種添加型犛牛奶

宣傳爲“犛牛奶”或“純犛牛奶”

犛牛奶品質不一

不少“小衆奶”添加普通牛乳

近日

記者在線上線下進行了調查

線下▷ 北京朝陽大悅城附近一家超市

🥛 一款標稱爲“亞可多吉”的犛牛純牛奶🔖10盒裝每盒200毫升規格,售價爲49.9元

超市工作人員介紹稱:“這款犛牛純奶價格實惠,是送禮首選。”

然而,記者看到其產品標籤上,配料並不全是犛牛乳,還包含生牛乳,也就是普通牛奶,該添加型犛牛奶標籤標明“生犛牛乳的添加量爲≥60%”。

線上▷ 電商平臺

🥛 記者搜索發現,網售“小衆奶”添加普通牛乳,多集中在犛牛奶和水牛奶產品中。

這些添加型犛牛奶均在各自的產品包裝上標註了“犛牛純牛奶”字樣,除了亞可多吉外,還涉及青藏祁蓮、歐亞、阿咪仙巴、媽牧等品牌。

🔖 產品每箱都在12盒左右,售價爲100元左右。

記者梳理發現,這些產品配料所添加的犛牛乳量各不相同,基本含量在20%到60%之間,如:

阿咪仙巴一款產品標籤顯示其犛牛乳添加量≥30%;

有的產品則未標識犛牛乳的添加量,只標明瞭產品中有添加。

標註方式不規範

有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嫌疑

標稱“犛牛純牛奶”

實際卻爲添加型犛牛奶

這種標註是否合規?

● 中國農墾乳業聯盟專家組組長宋亮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犛牛純牛奶”的標註方式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因爲產品中含有普通牛奶。

●“從配料表中可以看出,犛牛純牛奶產品原料奶源來自生犛牛乳和生牛乳,但都標註告知消費者是犛牛純牛奶,我認爲在標註上存在問題。”廣州市奶業協會原理事長王丁棉表示。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蘇號朋表示,部分牛奶生產廠家在產品外包裝上以顯著方式標明“犛牛純牛奶”,但實際上並非100%犛牛純牛奶,而是犛牛奶與普通牛奶的混合,犛牛奶僅佔一定的比例,生產廠家的此種行爲有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嫌疑。經營者在產品外包裝上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在法律性質上屬於廣告行爲,經營者應當按照《廣告法》的要求,保證廣告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 宋亮還表示,一些企業在“小衆奶”中添加普通牛奶,可能與行業滯後的產能有關。面對火熱的市場,產能不足導致只能在“小衆奶”產品中添加更容易獲得的普通牛乳。

關鍵詞“純耗牛奶”,添加量僅爲≥20%

涉嫌虛假宣傳

除了消費者關注的產品標籤問題,記者還發現,青藏祁蓮、歐亞、阿咪仙巴、媽牧等品牌在宣傳時也大打“擦邊球”。

4月1日,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以“犛牛奶”爲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上述品牌旗艦店出現在搜索列表的靠前位置,而查看商品介紹中的關鍵詞,基本上都包含“犛牛奶”字樣。

例如青藏祁蓮一款產品裏有“犛牛純奶”、歐亞一款高原特珍奶裏有“犛牛奶、全脂犛牛奶”、阿咪仙巴一款兒童早餐奶裏有“犛牛奶”等字樣。

媽牧品牌企業店裏一款在售“媽牧早餐奶”(16袋/箱、售價爲98元),產品配料表顯示其主要原料爲生牛乳和生犛牛乳,其中生犛牛乳添加量標註爲≥20%,但該產品商品名關鍵詞同時顯示爲“純耗牛奶”。

蘇號朋表示,經營者如實提供產品信息是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重要舉措,經營者必須嚴格執行。商家的此種行爲已經涉嫌構成虛假宣傳,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違反了法律規定。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

《反不正當競爭法》要求,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等信息時,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與普通牛奶相比,很多消費者認爲犛牛奶等“小衆奶”含有更爲豐富的營養成分,市場售價也更高。生產廠家在產品外包裝上以顯著方式標明“犛牛純牛奶”,或者將添加型犛牛奶產品宣傳爲犛牛奶,會讓消費者以爲該產品全部由犛牛奶製成,因信賴產品廣告的內容而願意以更高的價格購買。

如果該種牛奶實際上僅包含一定比例的犛牛奶,則違反了上述法律規定,誤導了消費者,欺騙消費者以較高價格購買了品質看來較低的商品,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而且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爲,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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