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行業薪酬水平長期受到市場關注,每逢財報季,券商的“賺錢能力”和員工薪酬頻頻引發熱議。

爲指導證券公司建立穩健的薪酬制度,健全薪酬激勵約束機制,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證協”)13日晚間發佈了《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酬制度指引》(下稱《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記者梳理發現,新規對券商薪酬制度機制、部門設置提出要求,例如,《指引》中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建立薪酬制度執行的監督機制,完善分級審批、交叉複覈等內控機制;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薪酬委員會、監督部門的履職保障機制。

具體要求上,券商在制定薪酬制度時,適度平滑薪酬發放安排,同時做好薪酬激勵的極值管控和節奏控制。

“不將從業人員的薪酬收入與其承做或承攬項目收入直接掛鉤。”指引中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新規還要求,券商應當將薪酬管理納入公司聲譽風險管理體系。

總體來看,《指引》共六章二十五條,由制定與實施、基本規範、自律管理等內容組成,主要包括明確證券公司薪酬制度應遵循的基本規範等三方面內容。

一是提出證券公司建立薪酬制度應遵循的原則與目標。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酬制度應以貫徹穩健經營理念、確保合規底線要求、促進形成正向激勵、提升公司長期價值爲原則目標。

二是明確證券公司薪酬制度應遵循的基本規範。證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薪酬標準、考覈體系時,應綜合考慮業務和崗位的風險屬性和特徵、以及相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及專業責任,完善薪酬激勵約束機制。

三是要求證券公司保障穩健薪酬制度的有效落實。

“證券公司應明確薪酬制度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建立健全薪酬遞延支付、問責等相關機制,加強聲譽風險管理和員工價值引導,增強薪酬管理的有效性和約束力,促進證券公司和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指引中提到。

中證協表示,引導證券公司建立穩健的薪酬制度,是夯實證券行業高質量發展基礎的重要舉措,也促進行業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下一步,協會將做好《指引》有關要求的解讀工作,引導證券公司遵循《指引》提出的原則目標與基本規範,進一步完善公司相關制度,健全薪酬激勵約束機制,以行業的高質量發展繼續爲服務實體經濟與國家戰略作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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