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抽”“掃碼抽”“一元抽”……近來,不少消費者反映,快遞盒上貼着的二維碼小廣告越來越多,令人眼花繚亂,稍有不慎還可能被騙。到底是“真廣告”還是“被廣告”,必須引起警覺、加強治理。

快遞盒上的“廣告位”,是隨着快遞業發展而出現的。2021年全年,我國快遞業務量達1083億件,包裹數量佔全球一半以上。快遞業務的飛速發展,連接起千家萬戶,也支撐了生產生活。與此同時,包裹上貼廣告的現象悄然興起。從商家店鋪的打折促銷信息,到下載軟件、註冊會員的二維碼,加上領話費、送產品、抽獎等活動,大大小小的快遞包裹,儼然成了推廣信息和謀取利益的“攤位”。

對於新現象,不同人的看法各異。有人認爲,這是廣告模式的“創新”,其優勢在於廣告隨快遞投放,成本低、傳播廣,如果商家掌握消費者信息還可以精準投放;還有人認爲,這是應時而生的商機,開拓了郵費之外的收入來源,能補貼快遞價格、減輕用戶負擔;有消費者也認爲這不影響接收快遞,於是聽之任之。這些看法從不同層面表明,越是認識還不清晰、討論還有餘地,越應更加全面地辨析其利弊,依法規範發展才能真正惠及各方。

必須清醒看到,看似“多贏”的快遞廣告,實際上也藏着不少隱患。由於這些廣告直接貼在包裹上,讓一部分消費者誤以爲是快遞公司或商家的活動。然而事實上,不少廣告聲稱的“福利”,實際是在誘導消費者。有的消費者被捆綁下載各類“流氓軟件”,有的被套取個人信息,有的甚至被詐騙,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受害消費者投訴、索賠時發現,快遞單上的廣告涉及到生產廠家、銷售商家、電商平臺、快遞公司等多主體、多環節,“誰貼的”“誰受益”“誰負責”都不清晰,以至於難以維權。這意味着,不能默認快遞盒上的廣告“存在即合理”,只有明確其權益主體、責任主體,這類廣告形式纔是合理合法,消費者遇到問題也才能依法維權。

治理規範快遞盒上的廣告,重在明確權責。目前,雖然還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在快遞盒上發佈廣告,但不管發佈在哪裏,虛假廣告、誘導信息都涉嫌違反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從快遞包裹的權益歸屬看,無論是在途中還是簽收後,任何包裹都不是“無主物”,倘若要在上面發佈信息、廣告推廣都應徵得同意。可以說,快遞盒不是廣告的“法外之地”,也不是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隱祕角落”,加強監管和查處力度,出臺管理規範和要求,明確廠家、商家、平臺、快遞公司等各方責任,既從源頭把好廣告的“入口關”,又從環節把好廣告的“發佈關”,快遞盒上的廣告纔有可能真正激活商業價值。

在移動支付、數字應用逐漸普及的今天,百姓生活中的“小廣告”無處不在。從電梯、樓道、電線杆,到共享單車、快遞盒、外賣袋等載體,以二維碼等形式出現的廣告,流動性、隱蔽性更強,也更加容易混淆視聽。這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包容新事物發展,更要合力掃除盲區隱患;開闢發展新途徑,更要守住法律底線和社會責任。當然,廣大消費者也應時時牢記,莫貪便宜、謹慎掃碼,擦亮雙眼、提高防範。畢竟,沒有了受衆,也就沒有了違法小廣告的存在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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