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27日零時起,常態化核酸檢測頻次從48小時延長至72小時。

5月26日,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調整常態化核酸檢測頻次的通告》。自5月27日零時起,常態化核酸檢測頻次從48小時延長至72小時。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全市轄區範圍內居民及其他在杭人員每72小時應自覺完成一次核酸採樣。

2.高風險崗位工作人員和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核酸檢測頻次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3.市外非疫情重點地區來杭返杭人員應提供抵杭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進一步加強“場所碼”掃碼覈驗工作,嚴格執行掃碼必驗,驗碼必嚴。規定時間內未取得核酸採樣或檢測證明的人員不得進入公共場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