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灣花園小區的王女士一直有件煩心事沒有解決,兩年前,小區更換物業公司,但在更替前已經把一年的物業費交齊,兩個公司更換,物業費卻沒有交接,導致小區業主一年交了兩次物業費。交款的時候容易,退款可就難了,物業只是登記,沒了下文。

(圖片摘自網絡)  

王女士介紹,2020年,她向該小區的原物業公司天津市商發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預交了一年的物業費,剛交完費沒多久原物業公司撤離了該小區,但未把多收的物業費退還給業主。同年新物業公司入駐,並且也收取了2020年的物業費。“物業費加上車位費一共1000多塊錢,雖然錢不多,但一年交兩次,有點冤枉。”王女士和其他業主多次撥打原物業公司的電話,“剛開始態度還算好,但也說不準什麼時候退費,後來態度就越來越差,到最後不接業主們的電話了。”王女士說,“我們業主的理解是,物業公司更替,兩家應該交接清楚,不應該再重複收業主的錢。”王女士和其他業主也向多部門投訴,兩年過去了,仍然沒個結果。

  記者聯繫了河東區上杭路街,公共管理辦公室的相關工作人員回覆稱,金灣花園物業並非正常更換。“當年全市開展創文創衛工作,原物業屢次不執行國家政策,且落實不到位,因此將其解聘。解聘之後出現了短期無人管理的狀態,而後通過競聘,新物業才得以入駐。”關於退費,該工作人員稱:“街道組織了兩次集中退費,但是仍有業主沒給退費,建議業主通過訴訟來解決此事。”

  提起兩次集中退費,王女士說:“兩次我都去了,只是登記,根本沒有實際退費。我準備起訴,爲自己討個說法。”

(據5月6日天津日報 記者 黃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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