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評論員 賈雨田

時下,不少食客會通過“探店主播”對餐飲業店鋪的視頻推介,來“種草”或“避雷”。利好商家營銷,同時爲食客提供“眼見爲實”的體驗感,讓探店主播越發得到流量的聚焦。在各大視頻平臺,有的“頭部”探店主播粉絲量破百萬、千萬,吸引了不少人前來“淘金”,成爲一種新興職業。

然而,隨着探店主播數量激增、逐漸職業化,一些主播爲尋求賺快錢,逐漸選擇在灰色地帶遊走。有的探店主播夥同商家“美化”產品、誇大其詞,“視頻鮑魚龍蝦,實際‘臭魚爛蝦’”,“充值”刷好評,涉嫌虛假宣傳;有些則以“幫推介”爲由要求商家予以免單,甚至要求收取推介費,否則就發“差評”視頻。有的上演“川劇變臉”,“給錢就是真地道,不給錢就是不推薦”,這類行爲甚至涉嫌敲詐。

應該說,探店作爲一種商業行爲,有其市場價值,收費幫推介也無可厚非,但前提必須是基於“信息真實”“彼此自願”的基礎上。然而,一些不良探店主播卻利用其媒介身份,兩面“通喫”,甚至形成了灰色產業鏈,不僅傷害了消費者的消費信心,還會讓店家間在宣傳上跟風作假,形成惡性競爭,影響正常經營。這給本就在疫情下苦苦掙扎的餐飲業添亂添堵,亟須引起重視。

探店之所以能快速發展,乃至形成產業,究其原因,比之於其他知識類、才藝類主播,其入行“門檻”相對較低、口味等評價“不能證僞”、貼近民生流量更大等特點,讓不少人趨之若鶩入行,從業基數大,造成從業者良莠不齊。

因上述原因,部分平臺對探店類主播的管理也相對鬆散,但這不能成爲平臺忽視主體責任的理由。比如,有的探店主播對同一份食物在評價上竟出現前後褒貶不一的“變臉”行爲,有的探店主播蓄意“賣醜”“炒作”卻不見約束、監管,平臺難辭其咎。

相關平臺必須積極落實主體責任和義務,對涉嫌炒作、帶有虛假宣傳性質的探店賬號,應建立有效機制進行約束,可通過“警告”“限流”“限制發佈作品”乃至封號等處罰手段,在展示端約束相關主播行爲,爲餐飲恢復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同時,相關監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應建立部門協同機制,傾聽餐飲企業呼聲,對涉嫌虛假宣傳、甚至是敲詐勒索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罰。要及時出重拳,通過機制性約束手段爲餐飲業恢復發展保駕護航。

探店,作爲一種信息媒介類的服務型職業,更應該從主播個人做起,注重信息的品質和口碑,維護、淨化行業生態,抵制不良探店主播。在信息碎片化的時代下,使些“小伎倆”“小套路”或許能謀取短期利益,但總會被噴湧的信息“拆穿”“瓦解”。而一旦失去公衆的信任,那麼也就離整個職業的沒落消亡不遠了。

畢竟,不論是探店還是爲人,真誠永遠是最好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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