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成爲了“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的一大重點。

7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中提出,到2025年,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穩步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顯著提升,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未落戶常住人口。

據時代週報記者統計,除“城鎮化”外,  “公共服務”成《實施方案》 中出現最多的高頻詞,總共出現了31次,“基礎設施”則出現了12次。而在“十三五”新型城鎮化規劃中,“基礎設施”出現12次,“公共服務”僅出現8次。

此外,“落戶”也是《實施方案》的另一大重點,雖然在詞頻的名次上較“十三五” 中有所下降,但出現的次數卻從10次提升到16次,並且將在未來明顯放開。

從居住證到戶口本

目前,1.3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基本形成。

近10年來,中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已取得一系列成就。截至2021年末,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4.7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6.7%,城鄉居民收入比降至2.5。

“推進城鎮化的首要任務,是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國家發改委規劃司負責人在解讀《實施方案》時表示,“十四五”時期將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各城市因地制宜促進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

“落戶”作爲“十四五”城鎮化的重點之一,在《實施方案》中共提到16次。

《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I型大城市落戶條件。完善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

實際上,該內容早在《2019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中就有所提及,在近幾年的相關文件中也反覆強調。關於“鼓勵取消年度落戶名額限制”的表述,也與《“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一致。

但對比《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的“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實施方案》中的落戶政策依舊發生了巨大變化。例如,當時強調的是“合理確定城區人口300萬-500萬的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不僅如此,《實施方案》中提到的“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備受關注。對比“十三五”中“全面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的說法,兩份文件的表述從“居住證”改爲了“戶口本”,實爲關鍵一步。

“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經歷城鎮化、城市化、城市羣、都市圈‘四部曲’的線性發展趨勢,這是中國城市發展的基本規律。同時也意味着,我國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承載着重要的經濟社會功能。在未來,我國大多數人口會來到城市生活居住,而且主要會聚集在特大城市、超大城市爲主體功能的城市羣、都市圈空間形態中。”北京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李曉壯告訴時代週報記者。

也正因此,李曉壯認爲,《實施方案》提出戶籍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是爲了適應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的需要。“反過來看,依據城市發展規律、人口發展規律,勾畫出清晰的中國新型城鎮化發展路徑,充分表明對未來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信心,最終形成人與城市的共同體。”

從基礎設施到公共服務

從詞頻來看,《實施方案》相較“十三五”新型城鎮化規劃最大的區別,在於對公共服務的強調。

“十三五”新型城鎮化規劃中,基礎設施是最大的關鍵詞,共出現了12次。而在此次《實施方案》中,“公共服務”卻是除了“城鎮化”外,  出現次數最多的高頻詞。

這也恰恰體現了中國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取得的成就。

在基礎設施方面,“十三五”新型城鎮化規劃中提出,基本完成城鎮棚戶區和危房改造任務。將棚戶區改造與城市更新、產業轉型升級更好結合起來,加快推進集中成片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而截至2020年末,城鎮棚戶區住房改造開工超過2300萬套。

《實施方案》則着重提到,要完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同常住人口掛鉤、由常住地供給的機制,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探索實施電子居住證改革。

在配套設施方面,公共服務也有明顯的提升,尤其在備受關心的隨遷子女基本教育保障方面。《實施方案》提到,要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權利,以公辦學校爲主將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範圍,並明確根據人口流動實際調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區教師編制定額,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位供給。

“該表述其實對於後續各地的城市發展和人口管理等會產生較爲積極的影響。應該說,相比2014-2020年的城鎮化發展模式,當前新一輪城鎮化的過程中,對於新落戶家庭和非落戶家庭的子女教育權保障,會成爲重要的改革內容和改革方向。與此相關的社保、醫療、住房等政策,也會隨之跟進。”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告訴時代週報記者。

此外,《實施方案》還提到,將構建公共衛生防控救治體系,地級市至少建成1個生物安全二級水平實驗室,縣級疾控中心重點提升疫情發現和現場處置能力。增強救治能力,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傳染病醫院或相對獨立的綜合性醫院傳染病區,縣級醫院提高傳染病監測和診治能力,重點加強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對獨立的傳染病病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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