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20多年的實踐,我國銀行業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修改商業銀行法已被列入202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預備審議項目。按照計劃,由有關方面抓緊開展調研和起草工作,視情安排審議。

近20年來,我國銀行業快速發展,參與主體數量急劇增加,規模持續壯大,業務範圍逐步擴展,創新性、交叉性金融業務不斷湧現,立法和監管也面臨很多新情況。現行商業銀行法頒佈於1995年,並於2003年、2015年進行過修訂。但目前商業銀行法實施的社會環境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許多條款已不適應實際需求,亟待修訂完善。2020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保監會起草形成了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全國人大財經委在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中建議加快修法工作進度,儘早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今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有代表提出了關於修改商業銀行法的議案。議案認爲,現行商業銀行法在立法原則、監管理念、公司治理、業務規則、客戶權益保護、風險處置、金融違法處罰力度等方面已不能適應現實需要,亟待全面修改完善。爲更好支持我國銀行業快速健康發展,引導商業銀行迴歸本源、專注主業,服務實體經濟,爲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有必要對商業銀行法進行修改完善。

議案認爲,修改商業銀行法應在現有立法框架內進行,秉承服務實體經濟、促進金融發展、維護金融安全、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立法原則和目的開展,堅持整體性原則,和其他重大立法修法工作保持有序銜接,以高質量銀行業立法保障銀行業高質量發展。

議案建議通過修法,擴大商業銀行法調整範圍,豐富商業銀行組織體系;明確分類監管理念,促進銀行業專業化、差異化發展;健全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機制,有效維護金融安全;完善業務經營規則,突出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健全客戶權益保護機制,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加大金融違法行爲處罰力度,大幅提高違法成本。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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