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長江商報

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重要舉措,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落實落細。11月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印發《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人社部發〔2022〕70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個人養老金參加流程、資金賬戶管理、機構與產品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

《實施辦法》規定,參加人參加個人養老金,應當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商業銀行渠道,在信息平臺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之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開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個人養老金產品銷售機構指定)。

《實施辦法》明確,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額度上限爲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繳納,繳費額度按自然年度累計,次年重新計算。結合國家對個人養老金給予稅收優惠支持,《實施辦法》明確,參加人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入口或者商業銀行渠道,獲取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繳費憑證。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銀保監會也同步公開《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個人養老金業務範圍,對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個人養老金產品等提出具體要求。其中,明確商業銀行個人養老金業務主要包括:資金賬戶業務;個人養老儲蓄業務;個人養老金產品代銷業務,包括代銷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個人養老金公募基金產品等。資金賬戶具有唯一性,參加人只能選擇一家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確定一個資金賬戶,商業銀行只能爲同一參加人開立一個資金賬戶。

《中國養老金融調查報告(2021)》顯示,超過半數的調查對象選擇銀行存款作爲財富積累的手段,其次是商業養老保險(27.98%)、銀行理財(26.27%)、房產(21.69%)、基金(15.59%),也有部分調查對象通過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股票、信託、國債等方式進行養老財富儲備。

此前,銀保監會和央行發佈《關於開展特定養老儲蓄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單家銀行試點規模不超過100億元,試點期限爲一年。特定養老儲蓄產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種類型,產品期限分爲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檔,產品利率略高於大型銀行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掛牌利率,儲戶在單家試點銀行特定養老儲蓄產品存款本金上限爲50萬元。11月20日起由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在合肥、廣州、成都、西安和青島市開展特定養老儲蓄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試點階段,單家試點銀行特定養老儲蓄業務總規模限制在100億元人民幣以內。

伴隨着養老儲蓄試點的啓動,養老金融產品得到進一步補充,個人養老金四類可投資產品相關規定也均已出爐,將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養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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