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澎湃新聞從南通住房公積金中心官網獲悉,近日,江蘇省南通市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的通知》。

《通知》顯示,爲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簡化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和材料,結合省內相鄰城市做法,經研究,現決定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以職工家庭(包括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作爲住房套數的認定標準。其他貸款政策不變。

這也被業內認爲,南通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爲“認貸不認房”。

按照今年5月20日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在職職工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放寬至原可貸額度的兩倍,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人,80萬元/戶。在職職工購買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40萬元/人,80萬元/戶。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降低到30%。取得碩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及以上的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80萬元/人,160萬元/戶。

《通知》明確,居民家庭通過商業銀行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購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30%。居民家庭購買普通住房商業貸款利率下限執行全國最低標準,首套住房商業貸款利率下限執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20個基點,二套房商業貸款利率下限執行現行最低標準。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