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協議是一種提供服務的新方式。他們自主提供服務,無需依賴任何人或公司。這使它們比其他選項更高效、可擴展和公平。加密協議是過去 200 年來最重要的創新。

但他們也被深深地誤解了。

公司的思維模式被錯誤地應用於協議。最近,定義不明確的術語“DAO”被錯誤地應用於具有代幣化治理的加密協議。

本文解釋了爲什麼加密協議不同於公司和 DAO,以及爲什麼理解這種差異至關重要。

加密協議不是公司

在討論加密協議時,人們普遍希望使用熟悉的公司概念,如“收入”和“支出”。這些術語可能很有幫助,可以作爲思維捷徑,但它們會導致錯誤地將協議視爲業務,而忽略協議的獨特之處。

正確設計的協議是在區塊鏈上自主運行的軟件片段。他們的獨特之處在於他們不需要收入來運營和擴展。他們不會“倒閉”,他們沒有開支,也沒有員工。

然而,在討論協議時經常使用這些術語。部分原因是協議可能會產生與使用它們相關的費用。例如,在 Uniswap 上進行交易需要有人支付交易費,但是該交易費不是協議的收入。同樣,協議可能會付錢給人們使用它們,但這並不意味着協議本身有費用。協議向 Uniswap 上的流動性提供者支付交易費用,但這些交易費用不是協議的費用。

某些協議可能內置了一種價值捕獲形式,但除非明確指定,否則不應將它們等同於費用或收入。例如,Compound 協議保留了一小部分已支付的利息,但這不是費用或收入。保留代幣的目的是爲用戶提供更多價值。保留的代幣充當協議的保險基金,並在高利用率時提高流動性。這與公司意義上的提取費或收入有很大不同。

同樣,在 V3 PoolTogether 協議中,“儲備”的概念保留了一部分收益。這不是費用或收入。這是一種通過使獎品大於產生的基礎收益來加強協議的機制。

從理論上講,協議有可能像傳統企業那樣任意提取價值並收取費用。這可以被視爲“收入”,但由於多種原因這是有問題的。

首先是它違背了加密協議的存在理由,尤其是去中心化金融。重點是消除尋租中心化中介機構。去中心化金融的承諾是用自治代碼取代追求利潤的銀行,從而提供更高效和更具成本效益的解決方案。具有任意費用的協議在許多方面仍然比鏈下銀行更好,但它削弱了主要價值。

第二個問題是提取費用並將其置於某些人(大概是治理代幣持有者)的控制之下可能會產生複雜的稅收、監管和法律影響。

第三個問題是收取費用會抑制協議的增長。根據定義,從協議中取出並留作未來任意使用的費用是從協議中提取價值。重申之前的觀點,如果協議保留了任何價值,那麼應該爲了加強協議而這樣做。

總而言之,加密協議不同於公司,因爲它們沒有收入、支出、員工,而且它們不能倒閉。它們的相似之處在於它們爲協議的用戶提供服務。到目前爲止,它們的效率遠高於公司,因爲它們按照一成不變的規則自主運作。

加密協議不是 DAO

另一個令人困惑的地方是出現了一個流行但定義不明確的術語“DAO”。在通俗的理解中,DAOs 本質上已經意味着具有代幣投票的聯合銀行賬戶。DAO 已被證明是收集和分配資本的非常有用的工具(想想 Constitution DAO 或 Nouns DAO)。但是,它們在兩個關鍵方面不同於協議。

首先是 DAO 對任何資產擁有全權控制權。這與包含不可變規則並使代幣持有者調整這些規則的能力有限的協議形成鮮明對比。例如,POOL 代幣持有者無法影響或訪問 PoolTogether 協議中的存款。

第二個是 DAO 是圍繞目標進行協調的通用模板,而協議已經存在以自治方式提供特定服務。

具有代幣化治理的協議和 DAO 有時有一個相似之處——通過代幣投票做出決策。但是,這種相似性不應導致對關鍵差異的混淆。

區別很重要。將加密協議稱爲“DAO”使其聽起來像是一個以人爲中心的組織,更像是一家公司。它忽略了使協議具有革命性的東西——它們根據不變的規則在沒有人類的情況下運行的能力。DAO 以人爲中心,協議以人爲邊緣。

結論

公司、DAO 和加密協議各自都是改變世界的創新。加密協議具有最新穎的屬性,因此必須使用反映這些的語言和思維模型。如果忽略使加密協議特殊的原因,則可能無法利用它們的獨特屬性。

這篇文章有助於定義加密協議不是什麼。未來的帖子將詳細介紹它們是什麼。我希望本文能幫助構建者、政策制定者和用戶更好地理解加密協議。

本文來自微信公衆號“巴比特資訊”(ID:bitcoin8btc),作者:leighton.mirror.xyz,編譯:Kyle ,36氪經授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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