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馮秀語 編|深海

7月27日晚間,*ST越博公告稱,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以下簡稱“公司”)於近日收到原告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與李佔江(被告三)、李瑩(被告二)、重慶越博傳動系統有限公司(被告四)及南京越博電驅動系統有限公司(被告五)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民事判決書。公司被判支付多筆借款及利息。

*ST越博表示,上述判決爲一審判決,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遞交上訴狀。本次訴訟事項涉及的欠款已在2022年財務報表中體現,因此公司未計提額外的預計負債,對已披露2022年度利潤沒有影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該案件的判決結果對期後利潤的影響金額預計爲512.35萬元,具體金額以實際發生額爲準。

值得關注的是,*ST越博因信披違規問題正面臨投資者的索賠。今年3月23日,公司收到創業板監管函。監管函顯示,*ST越博及控股子公司共涉及15件訴訟案件。其中11件訴訟案件於2022年調解結案、一審判決結案、撤訴或處於一審審理中,涉及金額合計約1451.21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1.30%;4件訴訟案件於2023年立案、開庭審理或撤訴,涉及金額合計約1829.30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4.25%。

針對上述訴訟事項,上市公司此前並未及時對外披露,直至今年3月7日才補充披露。深交所在監管函中表示,“上述行爲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和第8.6.3條的規定。”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3月6日買入,且在2023年3月6日收盤時仍持有*ST越博的受損投資者,可免費報名。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此外,7月19日晚間,*ST越博披露了關於累計訴訟情況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訴訟情況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發生案件的訴訟金額合計約爲人民幣3942.36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的10%以上。

*ST越博7月26日晚間發佈公告稱,張茂勳先生因個人原因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辭職後不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天眼查顯示,*ST越博成立於2012年4月份,2018年5月8日在創業板上市,公司從事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系統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爲新能源整車製造廠商提供整體動力系統解決方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