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杭州娃茅酒業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被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1萬餘元。處罰事由顯示,當事人經營的貴州娃茅酒和娃茅小哈酒瓶身及外包裝整體圖案佈局、顏色搭配與貴州茅臺酒的瓶身、外包裝相似。當事人通過“娃茅店”衆籌項目開展貴州娃茅酒業務,截止案發,違法經營額爲34萬餘元。

杭州娃茅酒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22年7月,股權穿透圖顯示,該公司由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宗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其中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東包括杭州宗誠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浙江娃哈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等。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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