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格隆匯

格隆匯10月18日丨康惠製藥(603139.SH)公佈,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陝西康惠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延嶺、董娟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情形:公司於10月13日、10月16日針對孫公司陝西友幫是否可生產降糖/減肥藥物司美格魯肽、替泊爾肽中間體的問題前後回覆不一致,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根據《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延嶺、董事會祕書董娟對前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根據《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我局決定對公司及王延嶺、董娟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們應認真汲取教訓,切實加強信息披露方面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下一步,我局將根據正在開展的專項覈查情況決定是否採取進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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