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製藥(603139.SH)公告,公司於2023年10月1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陝西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陝西康惠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延嶺、董娟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警示函》”)。

經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情形: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e互動”平臺回覆投資者關於孫公司陝西友幫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陝西友幫”)生產線投產情況及主要生產哪類藥物的原料藥及中間體問題時,稱“陝西友幫可生產降糖/減肥藥物司美格魯肽、替泊爾肽中間體”。10月16日上午10點至中午12點45分之間,公司在“e互動”平臺回覆多個投資者相關提問時,均表示孫公司陝西友幫目前沒有生產減肥藥中間體。10月16日晚間,公司發佈《澄清說明公告》稱陝西友幫目前不具備司美格魯肽及替泊爾肽中間體的生產能力。

公司於10月13日、10月16日針對孫公司陝西友幫是否可生產降糖/減肥藥物司美格魯肽、替泊爾肽中間體的問題前後回覆不一致,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延嶺、董事會祕書董娟對前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根據規定,陝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王延嶺、董娟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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