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 陳晶晶 廣州報道

作爲我國養老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中的重要制度設計,個人養老金制度已於2022年11月正式實施,具有政策支持、市場運營、稅收優惠等優勢。不過,在個人養老金穩步推行過程中,遭遇了“開空戶”的情況。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全國36個先行城市(地區)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人數達到4030萬人。而根據2023年一季度末的數據來分析,全國3038萬人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其中僅900多萬人完成了資金儲存,實際繳費人數僅爲參加人數的31.37%;儲存總額182億元,人均儲存僅2022元。

如何在提高個人養老金參與率的同時,提高居民的存儲意願和水平,成爲擺在個人養老金髮展面前的一個難題。

繳費比例較低

自2022年11月《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及《關於公佈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地區)的通知》發佈以來,全國各地不斷強化金融對養老金第三支柱的支持力度,支持更多金融機構爭取個人養老金運營資格,豐富第三支柱金融產品供給,提升金融服務能力。

今年11月,個人養老金業務即將迎來落地一週年。需要注意的是,個人養老金制度試點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具體表現爲“兩低”。一是繳費人數佔參與人數比重較低。截至2022年年底,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數1954萬人,繳費人數613萬人,總繳費金額142億元,人均儲存水平在2316元左右。到2023年一季度末,全國3038萬人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其中只有900多萬人完成了資金儲存,實際繳費人數僅爲參加人數的31.37%;儲存總額182億元,人均儲存僅2022元。二是賬戶平均繳費額較低,平均繳費額剛超過2000元,僅佔12000元年度繳費上限的1/6。

8月底,麥肯錫發佈的《中國養老金調研報告》顯示,國內有70%的受訪者希望達到與退休前相當的生活水平,並願意拿出較高比例收入作爲退休養老儲備。同時,受訪者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的瞭解度已達80%,但實際購買率僅爲8%。其中,從“瞭解”到“開戶”的轉化率爲45%,而從“開戶”到最終購買的轉化率僅爲23%。

在近日舉辦的“個人養老金一週年:試點回顧與展望”內部研討會上,中信銀行財富管理部總經理王洪棟表示,一年來,個人養老儲備的意識確實有所增強,但離付諸實際行動還有距離,仍然需要全社會助推。基於調查,王洪棟給出了一組數據:對於未開始養老規劃的原因,78%的“Z世代”受訪者表示“還年輕,不着急”。

在研討會上,有機構代表稱,在與客戶的溝通中發現,80%的客戶對賬戶的運作機制、國家政策支持和存取規則缺乏瞭解,更不清楚國家推行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內在背景和邏輯。如果沒有面對面的溝通,推廣落地存在很大難度。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當前“個人養老開戶—賬戶資金繳存—存量資金投資”的轉化路徑並未充分打通,繳存率仍處於較低水平。

多因素影響積極性

種種跡象顯示,有多方面因素影響了居民個人養老金的存儲意願,包括稅收優惠政策的激勵效果有限、產品種類和收益缺乏吸引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規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運行”,在達到可領取養老金的退休年齡前,參加人通常無法提前支取資金賬戶裏的資金。

多數受訪人士對記者表示,自己開了養老金賬戶,卻未存錢的原因與其不能靈活支取有關。

“養老金賬戶完全封閉,不能隨意取出,要等到我幾十年退休以後才能取,光這一條就勸退我了。在有更多投資選擇的情況下,我會更樂於選擇流動性更高、更靈活的投資方式。”一位年輕的上班族白女士對記者表示。

在稅收優惠方面,《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規定,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徵稅,領取收入的實際稅負由7.5%降爲3%。

有專家表示,對於中低收入者而言,稅收優惠的吸引力不大:對於高收入者的節稅效果較好,但是考慮到其收入高,12000元/年的繳費額度上限,又會使得稅收優惠政策的吸引力不是很強。

此外,目前金融市場上個人養老金產品仍存在品種設計單一、同質化現象嚴重、針對性不強等問題。

在產品種類方面,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數據顯示,截至10月末,共備案739款個人養老金產品,銀行類定期存款佔比較大。其中,儲蓄類產品465只,基金類產品162只,保險類產品93只,理財產品共19只。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房連泉表示:一方面看到儲蓄類產品雖然數量多但同質化嚴重,同時基金理財類產品今年收益率不佳;另一方面,由於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風險,而近期市場投資收益波動大,這些因素會影響大家存錢投資購買養老金產品的積極性。

稅收、賬戶靈活性待優化

如何更好地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健康可持續發展?

在上述研討會上,與會專家表示,可以優化個人養老金稅收優惠政策,調整繳費上限。稅收優惠是個人購買養老金的重要原因,中郵理財總經理彭琨建議適度增加每年的繳費上限,激發中高收入人羣的參與熱情。此外,當前稅收優惠政策惠及人羣少,可降低低收入人羣的領取環節繳稅比例,對低收入人羣提供財政補貼。

博時基金首席市場官吳燕卿建議,促進賬戶制下第二、三支柱養老金的打通和協同發展。年金和個人養老金各有優點,二者自由轉換可匹配不同人羣的養老需求。“這樣既可解決當前個人養老金最迫切的資金來源的問題,也可解決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以及不同企業年金計劃間相互轉移接續困難的痛點,極大方便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提升人們參與年金與個人養老金的效率。”吳燕卿認爲。

此外,有專家建議,提高制度靈活性,提高吸引力。“一是靈活實施資金支取制度。靈活實施賬戶支取制度,允許有限度地提前支取,可以提高賬戶資金使用效率,充分發揮其解急救困的功能。二是靈活實施稅優機制。一方面,在保留EET制度(在補充養老保險業務購買階段、資金運用階段免稅,在養老金領取階段徵稅的一種企業年金稅收模式)的同時,再平行引入TEE制度(指對企業的退休職工從企業計劃中的年金範圍內領取的養老金給予免稅,對企業以年金形式取得的投資收益給予免稅,但是對於僱主以及公司職員所繳納的年金要徵稅),由參加者自主選擇。由此,不同稅階羣體都能獲得稅收優惠,享受其普惠屬性。另一方面,可以採取‘部分EET’的稅優模式,即在領取階段對本金徵稅、對收益免稅,逐漸平衡個人養老金制度內外的收益差,爲儲戶將銀行儲蓄轉化爲個人養老金投資增添動力。”上述專家認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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