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3月11日東日本大地震引發福島核事故發生後,日本東京電力控股公司每年由社長前往福島縣並發表新年致辭。今年,東電社長小早川智明在致辭中強調了挽回地區信任的重要性。

小早川還表示,福島核電站反應堆報廢的核心工作,即取出廢堆中的核燃料碎片工作將全面啓動,因此“今年將是履行對福島地區責任的一年。需要在安全方面更謹慎地應對,避免失去當地社會的信任”。

日本能登半島地區突如其來的強震,使得當地位於臨海區域7座核電站的安危再度引發關注,其中就包括東電下轄的日本國內規模最大的核電站——新潟縣的柏崎刈羽核電站。據新華社報道,日本北陸電力公司5日承認,在能登半島地震中,位於石川縣的志賀核電站受損情況比此前公佈的嚴重,其中相關設備的漏油量是原先公佈的5倍多。

取核燃料碎片工作將全面啓動

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宣佈將福島核電站的核污染水經多核素去除設備(ALPS)的處理後,排放入海。2022年7月,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正式批准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排污入海”計劃。2023年8月24日,日本正式開啓“排污入海”進程。日本政府的這一決定隨即引發日本國內外強烈反對。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曾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福島核事故是全球最高級別的核事故,造成大量放射性物質泄漏,對海洋環境和人類健康帶來巨大影響。日方理應做好事故後的核設施退役和核污染水處置等工作,確保絕對安全。

東電於2019年7月底決定廢棄在東日本大地震後處於停用狀態的福島第二核電站中所有反應堆,福島縣內所有的核電站都已確定被廢棄。而如何處理、報廢這些被污染的核電站,無論對於東電還是日本政府而言,都是棘手的挑戰。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教授蔡明剛曾告訴第一財經,福島核電站已經發生事故的設備,其處置措施與正常工況下有完整防護措施、合理應急手段等流程的正常設備相比,就不是一件事;單從處理級別而言,也無法相提並論,“不然也不會出現大量蓄積核污水的情況”。

據央視新聞報道,東電的數據顯示,福島第一核電站核燃料碎片取出工作以及周邊建築拆除工作將產生45萬立方米放射性廢棄物,今後10年的報廢工作還將產生80.5萬立方米的放射性廢棄物。就福島第二核電站的報廢而言,東電在2019年底給出的預估顯示,所有4座核反應堆的拆除工作所需時間將超過40年。

去年12月,日本經產省表示,關於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造成的賠償、污染清除等處理費用,將總額度由原來的21.5萬億日元增加至23.4萬億日元。值得注意的是,這一賠償金額近年來不斷提升,從2011年原先的6萬億日元,提升至2013年的11萬億日元和2016年的21.5萬億日元。21.5萬億日元的賠償構成中,8萬億日元用於廢堆、7.9萬億日元用於賠償、4萬億日元用於污染清除、1.6萬億日元用於臨時儲存設施。而此次額度增加主要因爲賠償方針有所調整,提升因核污染水排海對漁業從業者的賠償數額。

第四輪排污入海時間確定

根據東電網站此前公佈的時間表,福島第一核電站第四輪核污染水排海將於今年2月下旬開始,排海總量預計爲7800噸,預計將於3月結束。

自去年8月24日正式開啓“排污入海”進程以來,東電已完成三批次的核污水排放,累計排放總量嵟2.3萬噸。東電網站上的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12月21日,福島第一核電站儲存的核污水已佔總體儲存容積的97%,達132.57萬立方米,其中已通過ALPS方式處理的核污水佔32%,待處理的核污水佔68%。根據東電的計劃,整個排放進程將持續30年。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曾表示,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事關人類健康、事關全球海洋環境、事關國際公共利益。日方應當嚴肅對待國內外的合理關切,本着負責任和建設性的態度妥善處理。日方應當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回應國際社會的關切,以負責任的方式處置核污染水,全面配合建立由日本週邊鄰國等利益攸關方實質性參與、長期有效的國際監測安排,防止核污染水排海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此外,在燃料費高漲導致企業經營惡化的形勢下,東電將此前提及的柏崎刈羽核電站重啓爲今年利潤改善的支柱。就在去年底,該核電站的運行禁令被解除。要正式重啓還需得到當地民衆和政府的認可。

不過,新年伊始的強震導致柏崎刈羽核電站的燃料池出現了溢出現象,儘管東電此前強調溢出的水並未對外界造成放射性影響,燃料冷卻情況也尚無異常,但也可能打亂核電站重啓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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