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開年首周,多名銀行人被禁業處罰!

來源:中國基金報

記者 嘉合

開年首周,監管處罰力度不減。據梳理發現,累計已經有12名銀行員工被開具禁業處罰,其中多名銀行從業人員被給予終身禁業,涉及問題仍主要集中在信貸違規等方面。

具體詳情如下——

河南農信體系3人被終身禁業

1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濮陽監管分局公佈10張罰單劍指多家銀行,其中對清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河南清豐農村商業銀行給予金額處罰,並多名銀行人員被終身禁業。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濮陽監管分局指出,因對挪用貸款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對時任河南清豐農村商業銀行韓村支行行長黃天增給予終身禁業處罰。    

同時,時任河南清豐農村商業銀行營業部客戶經理翟軍飛,對該行違法發放貸款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被終身禁業。

河南清豐農村商業銀行存在違法發放貸款、挪用貸款資金,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累計罰款60萬元。

此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濮陽監管分局還指出,時任清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副主任嶽宗璽,因爲對違法發放貸款、挪用貸款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被終身禁業。

中小銀行仍爲處罰的重災區

除去上述河南農信系統的3家銀行外,被開具終身禁業處罰的還有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銀行從業人員。

1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普洱監管分局指出,時任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理事長徐世林,對違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於歸還借款人貸款利息、貸前調查不盡職導致貸款形成損失事項負有責任,被終身禁業。    

同時,對時任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信貸部副經理徐偉,對貸款審查不盡職導致貸款形成損失事項負有責,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五年。    

此外,重慶三峽銀行2名銀行人員也被給予禁業處罰。其中,時任重慶三峽銀行回興支行小企業客戶經理楊翊,因貸款“三查”嚴重不盡職;侵佔客戶資金,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十年。

時任重慶三峽銀行兩江支行零售客戶經理曾超,因爲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客戶資金,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十年。

整體來看,在本批罰單中地方農商行、農信金融機構仍主要是遭遇處罰的重災區。同時,也不乏有國有大行及個別股份制銀行存在銀行人員被給予禁業處罰。

其中,原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陳埭支行員工朱賢斌,被終身禁業;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山縣支行資產處置小組副股長徐開慧,被終身禁業;時任原汾陽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保衛股股長王升,因爲違規發放貸款,被禁止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時任中國建設銀行佛山金域藍灣支行一級業務員朱世捷,因僞造公章,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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