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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5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唐雙寧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自稱擅長書法、略通金融

退休5年多後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唐雙寧1954年10月出生於遼寧省北鎮市,1982年畢業於東北財經大學。他早年在建設銀行瀋陽市分行、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市分行工作,1997年進入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先後任信貸管理司司長、貨幣金銀局局長、銀行監管一司司長等職。2017年12月,唐雙寧結束長達10年的“光大”生涯,卸任退休。

據報道,唐雙寧酷愛書法、詩歌等文藝創作,將自己的書法稱爲“飛狂草書”,還以“霜凝”爲筆名加入了一些文藝團體,其作品曾在多家著名美術館、畫院、博物館辦展覽,用他自己的話說—— “我擅長詩歌、書法,略通金融。”

2023年7月15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接受“管家式”服務

大搞“雅腐”

2024年1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通報,唐雙寧被開除黨籍。

經查,唐雙寧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弱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不力,違背黨的組織路線,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利用職權大肆宣傳個人書法等作品,私自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入境並閱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考察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旅遊,違規批准購置樓堂館所、佔用單位住房;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他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違規收受名人字畫、紀念幣等禮品和禮金;貪圖享樂,接受“管家式”服務;既想當官又想出名,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爲謀求名利的工具,大搞“雅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爲他人在貸款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唐雙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唐雙寧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同時,記者注意到,唐雙寧退休後,接替他職務的李曉鵬在光大集團工作了4年多,於2023年10月被最高檢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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