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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系“134億元存款質押”事件再起波瀾。

1月26日晚間,恒大物業(HK06666,股價0.400港元,市值43.24億港元)發佈內部消息公告稱,有關約134億元人民幣(下同)存款質押被強制執行一事,公司全資附屬子公司已向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月25日,公司已收到法院正式接受立案的通知。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本次恒大物業共提起七項訴訟,訴訟對象均爲恒大系相關公司,涉及金額合計超過114億元。

同時,恒大物業還發布一則公告稱,三家附屬公司即金碧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碧物業)、恒大恆康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康物業)及廣州市金碧華府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碧華府),收到主管稅務機關通知,該等公司於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就134億元質押執行款確認壞賬損失並進行部分稅前抵扣,公司未能就壞賬損失提供足夠佐證材料,2021年度、2022年度存在少繳企業所得稅風險合計約6.5億元及相關滯納金,通知要求恒大物業更正申報。

恒大物業稱,公司已在2021年度及2022年度損益表中充分反映應繳稅費情況。本次更正申報不涉及前期財務數據追溯調整,不影響相關年度淨資產及利潤。

七項訴訟涉案金額超114億元

在本次公告中,涉案金額單筆達到或超過20億元的訴訟有三起,超過10億元金額的也有三起。恒大物業全資附屬公司廣州市金碧華府物業有限公司對廣州市同富裕農業有限公司、恒大地產、中國恒大(HK03333,股價0.206港元,市值27.20億港元)等責任方就金碧華府約27億元存單質押擔保被銀行強制執行的追償事宜已提起訴訟,要求責任方償還款項約27億元及暫計利息約2億元。

同時,還有廣州市金碧世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碧世家)23億元存單質押擔保、金碧恆康物業(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碧恆康)20億元存單質押擔保被銀行強制執行的追償事宜,恆康物業分別有一筆17億元和10億元存單質押擔保被銀行強制執行的追償事宜,廣州市金碧恆盈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碧恆盈)分別有一筆10億元和7億元存單質押擔保被銀行強制執行的追償事宜。

去年11月28日,恒大物業已就約20億元存單質押擔保被銀行強制執行的追償事宜,起訴中國恒大及三家附屬公司。加上本次公佈的七項訴訟,涉及向恒大系相關公司的追償款項合計約134億(不含利息)。

“134億元存款質押”事件影響重大、牽連甚廣,也是導致此前恒大系長時間停牌的重要因素之一。

恒大物業在審覈2021年度財務報告過程中,發現恒大物業有約134億元存款向第三方提供的質押保證金,已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

根據此前“134億元存款質押”事件獨立調查結果,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8月02日期間,恒大物業的6家附屬公司(分別是金碧物業、金碧恆盈、金碧華府、恒大恆康、金碧世家和金碧恆康)通過8家中國境內商業銀行,爲多家第三方公司(作爲被擔保方)融資提供該質押,相關的資金透過部分被擔保方及多家通道公司(扣除費用後)劃轉至中國恒大。

該質押的目的,是繼續利用專項融資業務,爲集團其他營運及財務需要獲得資金,包括支付在2021年不同時間點到期的負債及/或應付款。

總體而言,自2021年9月至12月期間,因質押擔保期限屆滿,觸發質權實現條件,被銀行強制執行的恒大物業附屬公司存單質押的總計價值爲134億元。

“盡全力對存款質押追討”

恒大物業在本次公告中表示,公司將繼續盡全力對相關存款質押進行追討,根據董事會及其法律顧問的分析,有關訴訟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因廣東省璟琪實業有限公司、深圳市潤錦通供應鏈有限公司及廣州市同富裕農業有限公司已分別被註銷,集團將考慮對有關公司的股東追加訴訟。

去年8月,恒大物業就曾公告表示,自知悉134億元質押擔保事件後,立即開展內部監控檢討、人員培訓及調整等補救措施,並接受獨立調查委員會建議,積極落實各項救濟措施,持續向第三方及恒大集團開展追償工作。

“關於恒大集團償還恒大物業134億元的具體方案以及對該款項可回收性的評估,以確定是否需計提撥備或註銷這一事項。恒大物業管理層與上會柏誠確認,公司暫未與恒大集團達成償還方案,管理層評估了款項的可收回性,對134億元應收款項進行全額撥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恒大物業發佈的2023年中期報告瞭解到,去年上半年恒大物業實現收入61.45億元,較2022年同期的57.88億元增長6.2%,其中來自非關聯方的收入佔比約98.9%;淨利潤7.90億元,淨利率約爲12.9%。

報告期內,恒大物業合約管理面積約8.12億平方米;在管面積約5.09億平方米;新增合約面積1514萬平方米中,其中93.3%來自第三方。

而從應收賬款來看,報告期內大物業的貿易應收款爲32.44億元,較2022年12月31日的27.39億元增長18.44%;此外,除應收貿易賬款外的其他應收款項,則由2022年12月31日約4.6億元增加至報告期內的約5.44億元。

對此,恒大物業也在中報中解釋稱,公司應收賬款的增加主要由於集團收入總額的增長及業務拓展,按金、代業主墊付款項等餘額增加所致。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11129074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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