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爲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要求,加強對關係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的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全國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2024年版)》(以下簡稱《目錄(2024年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問題導向,推動目錄實施

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據《目錄(2024年版)》,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產品質量安全形勢、產業發展狀況等,制定本地區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聚焦生產領域和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結合《目錄(2024年版)》合理確定監管重點、監管措施、監管頻次,實施分級分類精準監管。

二、壓實主體責任,提升監管質效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將實施《目錄(2024年版)》與壓實工業產品生產和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緊密結合、一體推進,對《目錄(2024年版)》內產品,要指導督促生產和銷售單位找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點,形成符合實際的具體風險管控清單,細化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有效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三、加強統籌協調,形成監管合力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綜合運用監督抽查、生產許可、強制性認證、風險監測、缺陷召回、專項整治、質量技術幫扶等手段,切實提高《目錄(2024年版)》內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有效性。市場監管總局將重點監管目錄實施情況納入中央質量督察考覈,強化跟蹤問效。請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向總局質量監督司抄報本地區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並於2024年12月15日前報送本地區《目錄(2024年版)》實施情況,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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