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陳鵬麗    每經編輯 文多    

1 月 29 日 ,華 立 科 技(SZ301011,股價19.07元,市值27.97億元)發佈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廣州華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蘇本立、華舜陽、馮正春、蔡穎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廣東證監局在對華立科技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公司存在如下問題: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及時,導致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募集資金使用與存放情況披露不準確;公司募投項目明細項目實際投資進度與投資計劃存在差異等。

基於此,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華立科技,以及華立科技董事長兼總經理蘇本立、公司董事會祕書華舜陽、公司財務總監馮正春、公司時任董事會祕書兼財務總監蔡穎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廣東證監局檢查發現:華立科技個別應收賬款對應客戶已於2023年5月註銷,但公司未及時發現客戶還款能力變化情況,於2023年10月纔在三季度報告中將該筆應收賬款餘額按100%進行單項計提壞賬準備,涉及金額140.83萬元。

廣東證監局認爲,華立科技未及時跟進應收賬款欠款方的還款能力,未在2023年半年報中及時計提壞賬準備,導致財務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華立科技2023年三季度財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發生信用減值損失1569.57萬元,損失額同比擴大了136.6%。原因主要是當期計提的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增加。不過,財報並未單獨列示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的詳細情況。截至2023年9月末,公司應收賬款餘額爲2.6億元。

廣東證監局還提到,華立科技終端業務拓展項目中設備投放投入募集資金金額採用母公司賬面覈算的報關公允價值入賬,未抵銷內部交易利潤,導致2021年、2022年度華立科技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相關披露數據不準確。與此同時,華立科技在2021年度存在將募集資金提前轉入非募集資金賬戶,在2022年度用於募投項目投入的情況,涉及金額2023.58萬元。此外,華立科技2021~2022年期間募集資金投入項目明細金額與招股說明書所列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明細存在差異,但公司未及時解釋差異原因。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廣東證監局認爲,蘇本立、馮正春對公司上述全部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華舜陽、蔡穎則對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信息披露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

廣東證監局因此決定對華立科技及上述四名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公司應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於收到本決定書1月30日內向我局報送公司整改報告、內部問責情況報告,並抄報深圳證券交易所。”廣東證監局表示。

華立科技方面1月29日也在公告中強調,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對《決定書》及其內容高度重視,深刻反思公司在財務管理、募集資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將嚴格按照廣東證監局的要求進行整改,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向廣東證監局和深交所報送公司整改報告及內部問責情況報告。同時,公司將持續加強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學習,進一步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

1月29日,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也下發監管函,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據日前華立科技披露的2023年度業績預告,公司預計2023年扭虧爲盈,實現淨利潤5000萬元~6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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