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井泉談及了不同類別的“創新”。

一直以來,從資本市場投融資、新藥審評審批到市場定價、醫保談判,“創新藥”始終是被優待和率先感受到外界“冷暖”的一類藥物。不過,對於如何理解創新藥中的“創新”二字,業界尚未達成共識。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理事長、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畢井泉24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大健康產業分論壇上表示,近年來,創新藥降價多、進院難、融資難等問題已經開始緩解,但我國發展創新藥的時間還很短,對於創新藥發展規律仍待增進認識。認識創新藥的這些本質特徵和研發規律,可以幫助社會正確認識創新藥的臨牀價值,對鼓勵和支持創新藥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畢井泉給出了創新藥普遍具有的三個特徵:專利、臨牀適應症結論和具有市場推廣價值。

創新藥研發是一個高投入、高風險、長週期的過程,對某種疾病適應症有效性安全性結論的獲得,需要通過雙盲隨機大樣本臨牀對照試驗確證。“藥物的研發投入的70%以上花費在臨牀試驗上。多個適應症的開發,投入數額更多,臨牀試驗投入佔比更大。”畢井泉說。

在此背景下,畢井泉認爲,對企業提供未經披露的臨牀試驗等數據實施保護,與專利保護互爲補充,是鼓勵生物醫藥創新最重要的制度安排。

所謂“臨牀適應症結論”,畢井泉進一步解釋說,也即藥物臨牀價值的評估要建立在適應症有效安全結論及相關數據的基礎上。

畢井泉談及了不同類別的“創新”。比如,填補臨牀空白,解決未被滿足臨牀需求,屬於全球首創、填補空白的創新;臨牀研究結果證明能夠比現有標準治療藥物延長生命、提高療效、減少副作用的藥物,屬於同類適應症最好的創新;雖然療效和安全性相當,但能夠打破壟斷、促進競爭、給患者更多選擇,這一類藥物也應該定義爲創新藥;此外,畢井泉認爲,化學仿製藥不屬於創新藥,但開發仿製藥物,特別是一些難以溶解和滲透的化學藥物開發,技術難度大,也需要創新。

至於“具有市場推廣價值”,畢井泉表示,決定一種藥物的開發和上市,不僅僅是對某種適應症有效安全,而且應當比現有臨牀使用的藥物具有更好的療效、更少的副作用、更便利的給藥方式,給患者帶來新的獲益,具有市場推廣價值。

“企業不會投入資金開發一個比現有治療手段更差的藥物,市場會拋棄這樣的藥物。藥品審評機構也不會同意企業做這種既浪費臨牀資源又浪費審評資源的臨牀試驗。”畢井泉說。

畢井泉認爲,衡量一款最終批准上市的藥品能否被醫生和患者所接受,要靠市場檢驗;而創新藥的定價,則要立足全球市場——“創新藥價格是在全球市場競爭中形成的。不能明確這個基本原則,市場就會變得不可預期,就很難有人投資創新藥。”

近年來,創新藥進入醫保速度明顯加快,80%以上的創新藥能在上市後2年內納入醫保。

畢井泉認爲,現在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是建立在仿製藥產業基礎上,基本定位是“低水平、廣覆蓋、保基本”,職工個人賬戶、地方統籌、按價格比例支付、大病封頂的制度框架已經形成,所有的醫保資金都已用於支付現有列入醫保報銷目錄的藥品和服務,沒有額外的資金支付成批量上市的創新藥。醫保資金還面臨着理順醫療服務價格的壓力,面臨着早發現、早預防、早治療和慢性疾病日常管理的壓力,面臨着人均預期壽命提高、老齡人口比重上升的壓力等等。

要想解決上述矛盾,畢井泉說,必須大力發展商業醫療保險,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爲創新藥開闢新的支付渠道。

針對商業保險目前發展的痛點,畢井泉進一步提出了四點建議:

其一,必須明確基本醫療保障的邊界,明確基本醫療“保基本”的內涵和外延,這樣才能爲商業醫療保險創造發展的空間;

其二,必須公開各類疾病的醫療數據,便於保險公司在精算的基礎上推出適當的醫療保險產品;

其三,必須抓緊制定商業醫療保險法,依法規範承保人和投保人的權利義務;

其四,必須推進商業醫療保險管理體制改革,實行醫保部門統一管理,實現基本醫療保障與商業醫療保險的有效銜接,無縫對接。

“任何創新產品都是先由有支付能力的羣體爲創新產品埋單,逐步惠及廣大人民羣衆。”畢井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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