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4月17日(記者 郭子碩)近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公告,確定2024年首期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爲重點舉報投訴事項。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稱,將按照自律管理相關制度要求,強化對會員單位的自律懲戒,提升支付行業管理效能,切實維護支付市場秩序。

監管點名六大違法違規行爲

財聯社記者注意到,本公告涉及六項違法違規行爲,其中兩項涉及爲非法交易提供服務,劍指“跨境賭博”、“電信網絡詐騙”等非法交易。

兩項涉及外包管理和終端管理,分別是“違反收單業務外包管理規定行爲”,以及“違反支付受理終端相關管理規定,非法改裝、惡意篡改終端信息等行爲”。

此外,“無證經營支付業務行爲”以及“擾亂支付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也是首期舉報受理事由。

一季度12家機構被罰超3000萬,外包與終端管理也涉及

財聯社記者統計發現,以上違法違規舉報重點也和一季度支付機構被罰趨勢有一定重合。

據財聯社記者不完全統計,2024年一季度,至少12家支付機構被人民銀行處罰,處罰金額高達3012萬元,罰沒金額達1363.6萬元。其中,最大一筆罰單被罰沒金額高達2754.38萬元。除常見的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交易信息管理規定、違反資金結算管理規定外,被罰事由還首次出現了“違反外包機構管理規定”。

按照違法違規事由來看,一季度支付機構的被罰事由集中在“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法交易信息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各有5家、4家、3家支付機構違背相關規定。

去年以來,監管加大對外包服務商的管理力度。在此背景下,也有分析人士認爲,“違反外包機構管理規定”首次被列入處罰事由,具備一定的警示性。支付機構應當依照合規要求對業務自查,提升合規經營意識的。

下個月一日即將實施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下稱《規定》)也要求,支付機構應做好賬戶管理工作。“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支付賬戶開立、使用、變更和撤銷等業務管理和風險管理制度,防止開立匿名、假名支付賬戶,並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支付賬戶安全,開展異常賬戶風險監測,防範支付賬戶被用於違法犯罪活動。支付賬戶應當以用戶實名開立。”《規定》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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