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海峽創新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關於公司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於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以下簡稱“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對相關責任人黃亨利(Henry Ling Chao Huang)、項堅、黃門馬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罰款。此外,公司股票自5月13日開市起停牌1天,5月14日開市起復牌並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自5月14日起,股票簡稱將由“海峽創新”變更爲“ST峽創”。

《告知書》稱,海峽創新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由浙江證監局調查完畢,浙江證監局依法擬對海峽創新和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經查明,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

一、海峽創新收購好醫友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情況

2018年4月27日,海峽創新披露《關於收購好醫友醫療科技有限公司30%股權的公告》。2018年5月18日,海峽創新披露《關於收購好醫友醫療科技有限公司10%股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2018年5月18日,海峽創新披露《關於簽署表決權委託協議的公告》,海峽創新與漢鼎宇佑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鼎集團)簽署表決權委託協議,由漢鼎集團將其持有的好醫友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現名浙江好醫友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好醫友)10%股權所對應的表決權委託給海峽創新代爲行使。至此,海峽創新合計持有好醫友表決權達到50%,並且在好醫友章程規定的董事會三個席位中佔有兩席,取得好醫友實際控制權,將好醫友納入海峽創新合併報表範圍。

2020年11月27日,海峽創新披露《關於合併報表範圍發生變化暨表決權委託協議進展的公告》,海峽創新與漢鼎集團簽訂解除協議,海峽創新喪失對好醫友實際控制權並不再將好醫友納入合併報表範圍。

二、海峽創新2018年年報、2019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2018年至2019年,好醫友爲擴大營收規模,通過虛構或虛增會診諮詢服務,虛增其營業收入,並安排廈門雄潤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廈門碩鈦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體配合空轉資金。好醫友虛構或虛增會診報告的形式具體包括:一是增加患者的會診諮詢服務次數;二是調高患者的會診諮詢服務檔次;三是將免費贈送患者的會診諮詢服務按正常收費會診諮詢服務確認收入。

上述行爲導致海峽創新2018年年報虛增營業收入7,533.69萬元,佔當期披露金額的12.49%,2019年半年報虛增營業收入4,712.27萬元,佔當期披露金額的17.17%。

2020年4月30日,海峽創新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追溯重述2018年年度財務報表。2020年5月20日,海峽創新披露《2019年半年度財務報表(更新後)》,披露2019年半年度財務報表更正後數據。

上述違法事實,有海峽創新相關公告、財務資料、情況說明、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

浙江證監局認爲,海峽創新上述行爲涉嫌違反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爲。

黃亨利(Henry Ling Chao Huang)作爲海峽創新時任董事、副總經理,並時任好醫友董事長,授意好醫友相關人員虛構或虛增會診諮詢服務,未能保證相關定期報告真實、準確、完整,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是海峽創新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項堅作爲海峽創新時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未勤勉謹慎履行職責,未能保證相關定期報告真實、準確、完整,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是海峽創新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黃門馬作爲海峽創新時任董事、總經理,負責海峽創新經營管理工作,未勤勉謹慎履行職責,未能保證相關定期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是海峽創新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周爲利作爲海峽創新時任董事、董事會祕書兼財務總監,並時任好醫友董事,負責海峽創新財務管理、證券及信息披露工作,未勤勉謹慎履行職責,未能保證相關定期報告真實、準確、完整,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八條第三款,是海峽創新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擬決定:

一、對海峽創新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二、對黃亨利(Henry Ling Chao Huang)、項堅、黃門馬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三、對周爲利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海峽創新在公告中稱,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公司判斷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爲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9.4條規定的其他風險警示情形,尚未觸及第10.5.1條、第10.5.2條、第10.5.3條規定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本次行政處罰最終結果以中國證監會出具的正式行政處罰決定爲準。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議案》。公司針對2018年年報虛增主營業務收入事項進行了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公司於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及《2018年年度報告(更新後)》,於2020年5月20日披露了《2019年半年度財務報表(更新後)》。

目前,公司正在對《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違法違規事實和財務數據予以覈實。如果仍然存在尚未整改完畢的事項,公司將依法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對此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敬請投資者諒解。公司將吸取經驗教訓,加強內部治理的規範性,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並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利益。

海峽創新當天還發布公告稱,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5月13日開市起停牌1天,5月14日開市起復牌並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自5月14日起,股票簡稱將由“海峽創新”變更爲“ST峽創”。

(文章來源:讀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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