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做大沒有競爭力,做大了不做強也沒有優勢,做大做強了不把握好自己的行爲,又會產生各種各樣的議論,甚至遇到各種各樣的質疑。

眼下,互聯網巨頭就正面臨這樣的壓力。由於連續不斷的收購,已有觀點認爲,互聯網巨頭已經感動互聯網領域形成高度壟斷,並對初創公司邊緣創新產生扼殺。

雖然尚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互聯網巨頭已對初創公司形成扼殺,對創新形成傷害。但是,從近年來的實際情況看,互聯網巨頭的收購步伐確實有點快、有點脫離了經濟發展實際,有點對創新不利的跡象。據相關媒體披露的數據,2017年,騰訊、阿里巴巴、百度3家公司對外投資的數量,分別達到113家、45家和39家。如近年來影響比較大的滴滴與快的、58同城與趕集、美團與大衆點評、攜程與去哪兒等的合併,以及前不久美團對摩拜的併購,似乎都閃動着BAT的身影。特別是美團收購摩拜,更是在創始人不願被收購的情況下,硬是用資本的力量將其收購,導致創始人之一的王曉峯被迫離開摩拜。

我們說,市場經濟下,大企業運用資本的力量收購中小企業,是一種正常現象。俗話說,沒有殘殺,就沒有戰爭。用於商場,就是沒有收購,就沒有競爭。但是,如果收購過了頭,就不是競爭,而是壟斷和扼殺了。是爲了讓自己一統天下,不允許其他企業生存,尤其是對可能存在競爭關係的中小企業,會不惜一切代價地殘殺,直到將其徹底消滅。

將一切對手消滅完的後果,也是不用多分析、多考慮的,是令人可怕的。因爲,壟斷很快就會形成。壟斷的結果,就是將市場秩序歸於一個或少數幾個企業掌控,消費者則成了這些企業案板上的肉,可以任憑宰割。顯然,這是市場經濟下不該發生的現象,也是不能發生的現象。

更重要的,市場的過於壟斷,除了會對消費者產生不利影響之外,對創新的扼殺也是不容置疑的。要知道,創始人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創辦的企業,大企業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將這些企業收購到自己的名下,且這些創始人毫無還手之力。那麼,誰還願意去當創始人。沒有創始人,還何談創新。相關觀點認爲互聯網巨頭的瘋狂收購行爲,會對創新產生扼殺,也正是基於這樣的考慮和推斷。甚至可以說,互聯網巨頭已經成爲初創企業面前的“野蠻人”。

事實也是,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一個行業,能不能形成創新氛圍,與創新者的多少密不可分。如果創新環境好,自然創新者衆,創新的成果也多。反之,則創新者寥寥。對互聯網行業來說,我們希望有BAT這樣的巨頭,但是,也決不容許這些巨頭們瘋狂地將初創公司全部收購到自己的名下,讓創始人的成果變成巨頭們的福利。如此,就真的會嚴重傷害創業創新者的熱情,損害居民的創業創新動力。

而從目前互聯網巨頭的行爲來看,確實已經形成了比較強烈的壟斷格局,對初創公司的威脅是相當大的,且呈加劇趨勢。如果不採取有效措施,規範互聯網巨頭的行爲,對互聯網行業的創新,也包括其他領域的創新是相當不利的。近日曝出的《騰訊沒有夢想》的文章,所以引起強烈反響,很大程度上也與互聯網巨頭的瘋狂收購行爲有關。

更爲重要的是,互聯網巨頭在瘋狂收購的同時,也確實出現了自我創新慾望不強的現象。也就是說,雖然巨頭們個個資本實力十分雄厚,但對於國家急需要的科技項目,如芯片技術,卻很少看到巨頭們涉足,看到巨頭們急國家之急、想國家所想。如果巨頭們在瘋狂收購的同時,也能多多涉足創新領域,尤其是高科技創新領域,爲國家分擔一部分重點課題等方面的研究,拿出一些尖銳技術和高科技產品出來,那麼,對他們的收購行爲就不會那麼在意。

也許,巨頭們會認爲,他們手中的錢,都是通過境外資本市場取得的。怎麼使用,企業完全有自主權。確實如此,企業的錢怎麼花,當然由企業自己決定。中國的市場經濟,是不可能退回去的。但是,巨頭們的市場都在國內,什麼遊戲,什麼搜索引擎,什麼電商,都在國內,當然應當爲國家多做貢獻了,怎麼能夠只爲自己呢?

據悉,阿里巴巴正在通過阿里達摩院進行芯片技術的研究,並收購了中天薇作爲研究的載體。那麼,其他互聯網巨頭又將如何呢?總不能一直躺在遊戲和醫療競價廣告身上吧,也該拿出一點具體動作來吧?可以不去研究芯片,至少不應該用遊戲和醫療競價廣告去傷害國民吧。

所以,要想不被外界質疑爲“扼殺”創新,互聯網巨頭首先應當在創新方面有所表現,能夠應對外界的質疑,而不是我行我素,讓質疑越來越強烈。到時候,對巨頭們是不利的。歐盟在對谷歌進行了長時間的反壟斷調查後,已於去年以“亂用支配地位、妨礙競爭”爲由,開出了24.2億歐元的天價罰單。總有一天,我國的反壟斷機構,也會對濫用支配地位的行爲,對互聯網巨頭予以處罰的。最有效的應對之舉,就是弱化收購行爲、強化創新研究,多爲國家做些高端領域和高科技領域的創新。顛覆傳統行業是一個方面,攻關高科技領域是更重要的方面。只會顛覆,不會攻關,也是不能被接受的。

文/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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