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溫、防水工安全操作規程

在緊固鐵絲或拉鐵絲網時,用力不得過猛,不得站在保溫材料上操作或行走。從事礦渣棉、玻璃纖維(氈)等作業,衣領、袖口、褲腳應紮緊。地下設備、管道保溫前,應先進行檢查,確認無瓦斯、毒氣、易燃易爆物或酸類等危險品,方可操作。聚苯烯使用電加熱切割,應用36v電壓。裝運熱瀝青不準使用錫焊的金屬器,裝入量不得超過容器深度的3/4。苯、汽油應緩慢倒入粘結劑內並及時攪拌。調製時,距明火不少於10m。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塗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風換氣。、患皮膚病、眼結膜病以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裝卸、搬運、熬製、鋪塗瀝青,必須使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酒水,防止粉末飛揚。

10、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條串通後,方準烘烤,並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與油直接接觸。

11、熬製瀝青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築物25m;鍋與煙囪的距離應大於80cm,鍋與鍋之距離應大於2m;火口與鍋邊,應有高70cm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場地,離鍋不小於5m。

12、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溫,熬油量不得超過油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13、鍋內瀝青着火,應立即用鐵鍋蓋蓋住,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並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幹砂、溼麻袋滅火。

14、配製冷底子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溫度不得超過800C,並嚴禁煙火。

15、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用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挑或用手推車,道路要平坦,繩具有牢固。吊運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6、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應側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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