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死刑、無期!西安華清學府城9歲男孩遇害案宣判)

【死刑、無期!西安華清學府城9歲男孩遇害案宣判】2018年5月2日晚上,家住西安市城東華清學府城小區23號樓的9歲男童離奇失蹤。經過衆人尋找,最終,男童被家人在樓頂電梯間頂上找到,而孩子送醫後不治身亡。

西安9歲男孩遇害案宣判 系遭綁架逃離時被害

隨後,警方展開調查。2018年5月5日凌晨,公安新城分局發佈案件通報,犯罪嫌疑人令某被抓獲。據瞭解,嫌疑人令某,2012年前後曾在上海打工,2014年返回西安,住在華清學府城小區23號樓。據悉,32歲的令某和遇害的孩子住在同一單元,孩子家在22樓,他家在7樓。

今年6月4日,西安中院開庭審理該案。據悉,被告人令某無業,被告人趙某是令某妻子家的親戚,兩人作案目的就是爲了錢。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令某、趙某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並殺害被綁架人,其行爲觸犯了刑法,應當以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9月9日上午,西安中院對這起綁架案公開宣判,一審以綁架罪判處被告人令某死刑,判處被告人趙某無期徒刑,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4.4萬餘元。宣判後,二被告人均稱要上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表示被告人上訴,他們也將上訴。

此前新聞:2018年5月2日,華清學府城一名男童失蹤,後在樓頂被發現,經送醫後確認死亡。5月24日,新城區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令某、趙某批准逮捕。

今天上午,這起案件在西安市中院開庭審理,兩名被告分別爲被告人令某及趙某。公訴機關指控稱,起初,兩人的目標並不是遇害男孩,2018年4月底,被告人令某與被告人趙某預謀,計劃綁架新城區華城學府城內的一名女孩,令某承諾事成之後,給趙某支付購買手機費用。2018年5月2號,由於綁架這名女孩的風險較大,被告人令某自行臨時決定將綁架目標更換爲與其同住一棟樓一個單元的9歲男孩。

2018年5月2號晚8時許,被告人令某將自家牀單撕開用於蒙面,通過手機告知被告人趙某自己準備實施計劃並獲得了鼓勵後,獨自前往22樓的男孩家。將男孩帶至7樓的自己家後,被告人令某要求男孩給他的母親打電話索要贖金10萬元,之後又改爲5萬元。但男孩沒有撥打母親的電話伺機逃離,被令某追上撲倒後用身體壓住全身數分鐘,直至男孩不動。之後,被告人令某判斷男孩已經窒息死亡,將男孩的屍體拋放於22層與樓頂夾層一空房地面,被告人令某爲了消除作案痕跡,將男孩所穿衣褲全部脫光後帶走,並打電話通知被告人趙某其綁架行爲已經完成,要求趙某幫助清洗自己家中被害人留下的指紋等痕跡。

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趙某到達後,二人先共同將男孩的衣物用水浸泡後扔至雁塔區等駕坡村一垃圾箱內,之後飯後令某家中共同對室內和作案衣物等進行清洗,趙某清理完畢後回家。之後,令某將蒙面用的牀單拋於路橋公司家屬院內一水泥坑井內。5月3號零時,男孩被發現後送至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經西安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被害人符合被他人捂口鼻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令某、趙某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並殺害被綁架人,其行爲觸犯了刑法,應當以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庭審中,9歲遇害男童的父母同時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共有兩項訴訟請求,第一,要求法院對兩名被告人依法從重處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第二,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令某、趙某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167萬多。

9歲男孩家中失蹤被發現在樓頂裸體身亡 嫌犯已落網

今日凌晨0點27分,陝西西安公安新城分局通報:經過市局、分局民警奮戰約40小時,成功將5月2日華清學府城小區男孩遇害案的犯罪嫌疑人令某傑(男,32歲,該小區居民,無業)抓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西安9歲男童遭小區鄰居殺害案開庭 被告人爲錢綁架

今天上午9:30,西安華清學府城九歲男童遇害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兩名被告分別爲令某和趙某。被告人令某無業,被告人趙某是令某妻子家的一個親戚。


錢珏曉 本文來源:華商網 責任編輯:錢珏曉_NBJ1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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