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時朱元璋提出了一個有着“地域歧視”的規定,那就是“浙江、江西、蘇州、松江四個地方的人員不能擔任戶部的官員”。原來朱元璋的想法是此4地均爲全國納稅的大地方,如果讓那裏的人擔任戶部官員,容易給自己的家鄉地區關照,所以就下達了這個條例。

戶部是明朝的六部之一,也是最管錢的財政部門。當時朱元璋提出了一個有着“地域歧視”的規定,那就是“浙江、江西、蘇州、松江四個地方的人員不能擔任戶部的官員”。這是爲什麼呢?原來朱元璋的想法是此4地均爲全國納稅的大地方,如果讓那裏的人擔任戶部官員,容易給自己的家鄉地區關照,所以就下達了這個條例。在具體實行的時候,對蘇州府、松江府一帶人員的制約尤爲嚴格。當然,也因爲該地區曾是與朱元璋長期作對張士誠原來統治的轄區。

朱元璋在繼位前歧視北方人,主要就是因爲北方長期在少數民族統治區內,今京津冀、山西部分地區曾被遼金元統治時間長達400多年。不僅對包括“幽雲十六州”的漢人表示蔑視,也對漢民族的搖籃地區,陝西、河南等也同樣有着嚴重的歧視心理。

朱元璋在《北伐檄文》中說:“方今河、洛、關、陝,雖有數雄:忘中國祖宗之姓,反就胡虜禽獸之名,以爲美稱,假元號以濟私”。其實,此時的南方也被元朝統治了80多年。

後來,因一事此種狀態得以徹底的改變。

洪武三十年(1397年)發生了轟動一時的“南北榜案”。在會試中,以全部南方人爲考官的主持下,進入殿試的51名進士全部都是南方人,竟無一北方人。朱元璋接到上告後,下詔經過調查否定了此名單,經過親自面試,重新錄取了61名北方進士,將南方人全部排斥在外。主考官有的被凌遲處斬,有的被流放發配。

該事件以後,明朝的科舉制度發生了重大的變革。科舉錄取,不再“全國統一錄取”,而分成了“南北榜”,即南北方的學子,按其所處的地域進行排名,分別錄取後,再統一參加殿式。這個制度到了清朝繼續沿用,時至今日的高考“分區劃線”,也與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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