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有媒體相繼披露安徽、重慶、湖北、江西等地政府部門官網在公示中存在大面積泄露個人隱私信息的情況,引起廣泛關注,教育部、人社部、財政部相繼發文,強調保護個人隱私。首先在於一些基層部門缺乏隱私保護意識,公示存在很大的隨意性,有的部門負責人坦言“沒有考慮過是否會泄露公民隱私”。

原標題:媒體:一些基層部門缺乏隱私保護意識,公示存在隨意性

近日有網友反映,江西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政府官網存在泄露公民個人隱私信息現象。澎湃新聞調查發現,該官網上的廉租住房申請名單和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名單,將相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及手機號碼均進行了完整公示。南康區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全部公示是爲了信息的完整度,更好地接受羣衆監督。

無獨有偶,最近海口市瓊山區政府官網發佈的一則公示中,除人員姓名、金額外,還公佈了公民完整的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屬於公民重要的個人信息,一旦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很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居民身份證法》明確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對政府部門來說,保護公民隱私是應盡的法律義務,公示絕不是泄露公民隱私的“免責區”。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五條,“涉及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

當然,一些部門擔心的重名重姓情況,確實有可能存在。但是,應對這種可能,並不需要讓當事人的信息一覽無餘,只公佈姓名、生日等部分信息就能避免引起誤會。退一步講,即使確需公佈手機號碼、身份證號,也應對其中部分數字進行技術處理,用星號代替。對於極個別“漏網”的重名情況,有關部門通過調查就能覈實,不會造成實質性影響。

2017年,有媒體相繼披露安徽、重慶、湖北、江西等地政府部門官網在公示中存在大面積泄露個人隱私信息的情況,引起廣泛關注,教育部、人社部、財政部相繼發文,強調保護個人隱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指出,要依法保護好個人隱私,除懲戒公示、強制性信息披露外,對於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公開時要去標識化處理,選擇恰當的方式和範圍。

然而,公示泄露隱私問題並未得到根治。首先在於一些基層部門缺乏隱私保護意識,公示存在很大的隨意性,有的部門負責人坦言“沒有考慮過是否會泄露公民隱私”。其次,泄露隱私的違規成本過低,在遭到質疑後,往往將公示信息一改了之,鮮有人因此受到問責。

遏制公示泄露隱私現象,一方面需要加強政務公開的制度化、規範化,明確公示的具體內容、範圍、程度,防止任性公示。同時,對於違反規定的情形,嚴格依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行問責,從而倒逼有關部門強化隱私保護意識。(張淳藝)

來源:嘉興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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