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总结这次迈阿密枪战,FBI和美国各执法机构深感手中火力不足,尤其是此前FBI标配的9毫米子弹威力不足,普兰特被这种子弹击中5次后仍杀死了两名探员。面对层出不穷的暴力犯罪和社会骚乱,美国警察终于大踏步军事化,在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警方成立全世界首支反恐特警部队(SWAT),早期的全名是“特殊武装突击部队”,后来为避免公众反感,改名为“特种武器和战术部队”。

近来美国街头接连爆发枪战,警匪激烈交火让城市如同惨烈的战场,造成多人伤亡。在枪支泛滥的美国,历史上类似的警匪枪战并不罕见,尽管在一次次惨烈的交火之后,美国执法机构不断完善战术和装备,但若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这样的情况恐怕还将持续。

改变美国执法历史的枪击案

▲洛城枪击案中,以手枪为主的警察在火力上明显吃亏。

得克萨斯钟楼狙击手催生特警战术

20世纪30年代,手持冲锋枪、开着汽车四处作案的劫匪,几乎遍布全美。火力与战斗技能有限的警察,显然无法应付这种状况,而美军又受限于《地方保安队法》,不能干预治安工作。无奈之下,当时美国警方通常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组织射击水平较高的警察及招集民间志愿者组成特别行动队,但这徉的“临时工”队伍战斗力有限,遇到特殊情况难以应付。

这种局面持续到20世纪60年代,随着越战后美国社会矛盾激化,警察的压力越来越大。1966年8月1日,退役海军陆战队员查理斯·惠特曼因患有严重的脑肿瘤,开始实行报复社会的可怕计划。事发当天,惠特曼先在家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和母亲,随后带着3支长枪和3支手枪来到了得州大学奥斯汀分校,走到高高的塔楼上,对下面的学生和老师进行射击。他采用的是精准射击的方式来射杀校园内的无辜学生和老师。在90~95分钟间,他射杀了14人,造成32人受伤。最后两名警察在一个校职工带领下来到了高塔和惠特曼发生了枪战,并且成功击毙了惠特曼。

惠特曼被称为“得克萨斯钟楼狙击手”。奥斯汀警察局局长承认,警方缺乏应对类似严重暴力犯罪的应急计划,以至于让罪犯在完全不受干预的状态下行凶。

无独有偶,1967年洛杉矶市的一名罪犯也利用障碍物与警方反复周旋,并打伤了3名警察和1名平民。这些事件证明,警察的传统手段对于那些具有狙击手特性的罪犯基本无效。洛杉矶警察局开始与海军陆战队密切合作,设立特警队并进行专门训练,这就是后来美国SWAT特警小组的最初起源。

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黑人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的兴起,全美各大城市的暴乱越来越多,警方对此无能为力,美国只能出动军队强行镇压,引发批评不断。

面对层出不穷的暴力犯罪和社会骚乱,美国警察终于大踏步军事化,在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警方成立全世界首支反恐特警部队(SWAT),早期的全名是“特殊武装突击部队”,后来为避免公众反感,改名为“特种武器和战术部队”。美国警方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以军事手段反恐防暴”的做法后来传遍世界。

FBI外套源于迈阿密枪战教训

然而,SWAT人数有限,面对穷凶极恶的持枪匪徒,美国执法机构仍时常感到有心无力。

1986年4月11日,FBI的几名探员正在监视跟踪一辆被盗的黑色雪弗兰蒙特卡洛轿车,这是一辆在科罗拉多州被盗的车辆。此时,他们并不知道要拘捕对象的身份。实际上车上的两人不是一般的小毛贼,而是犯下多起谋杀、抢劫重罪的普兰特和马迪克斯。这两个人是在部队服役期间认识的,普兰特曾服役于美国陆军“游骑兵”团,马迪克斯曾经是海军陆战队队员,两个人都有很好的军事技能。他们驾驶的这辆黑色蒙特卡洛轿车就是在之前的抢劫犯罪中获得的赃车。

当天总共有14名联邦探员参与了围捕行动,卷入枪战的有8人,他们是:探长戈登·麦克尼尔,他单独驾驶一辆车。探员理查德·马奈兹,也是单独驾驶一辆车。探员本杰明·葛罗根和杰里·多芬同乘一辆车。探员埃德蒙多·米雷莱斯和约翰·汉伦同乘一辆车。探员吉尔伯特·奥伦提亚和罗纳德·雷斯纳同乘一辆车。

探长麦克尼尔利用马奈兹所驾汽车的车顶做支撑用手枪朝嫌犯射击,但被另一名嫌犯普兰特用鲁格Mini-14卡宾枪击伤。随后,普兰特又用Mini-14朝街对面的探员米雷莱斯射击,米雷莱斯的左前臂被击中受伤。打中米雷莱斯后,普兰特缩回车内,让同伙马迪克斯射击。因为马迪克斯所在的驾驶座一侧车门被堵住,只能打开很小的缝隙,他就用手里的霰弹枪透过缝隙朝正对着枪口的葛罗根和多芬射击,打坏了他们驾驶的汽车。马迪克斯也被还击的子弹击中了右前臂。马迪克斯受伤后失去了知觉,暂时停止了射击。但在这个时候,麦克尼尔也被击中了手部,血液浸透了转轮手枪的弹巢,使得他没法退弹再装填。

在这场枪战中,FBI探员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参战的8人中2人殉职,5人不同程度受伤,只有雷斯纳探员没有受伤。当时他与奥伦提亚探员的位置离枪战现场最远,而奥伦提亚也被一枚Mini-14卡宾枪发射的子弹跳弹碎片击伤。枪战时间持续了5分钟,双方发射的子弹数量约为145发,可见枪战的激烈程度。

总结这次迈阿密枪战,FBI和美国各执法机构深感手中火力不足,尤其是此前FBI标配的9毫米子弹威力不足,普兰特被这种子弹击中5次后仍杀死了两名探员。FBI后来认为,需要装备大弹容量的自动手枪代替火力持续性弱的左轮手枪,并要使用更大威力的弹药。

FBI在迈阿密枪战中还汲取了一个教训:枪战爆发时FBI探员都穿着便衣,以至于目击者并不知道这是抓捕行动,还以为是黑帮之间的火并。所以他们没有立即报警,而是等到枪战结束后才报警。为避免类似的误会,此后FBI给每名便衣探员发了一件标志性的装备——背后印有醒目黄色FBI字样的外套和防弹背心。

洛城枪击案推动美警换装备

1997年2月28日,洛杉矶发生持续40多分钟的警匪枪战,上演了20世纪90年代美国暴力犯罪中最血腥的一幕。两名抢劫银行的匪徒菲利普斯和马塔萨利努曾作案多次,每次抢劫都精心准备好枪支、弹药、防弹衣和逃跑路线。在洛杉矶的这次抢劫中,他们事先准备了5支步枪、1把手枪以及装有约3300发子弹的弹匣。两人还穿上双层防弹背心,菲利普斯甚至自制了防弹护臂和防弹护腿,从头到脚的防弹层总重达19公斤。

两名劫匪在抢劫银行后,撤退途中遭遇美国巡警,他们依仗火力优势疯狂向警察扫射。枪林弹雨中,菲利普斯曾多次被击中,但子弹均被坚固的防弹衣挡住,而未穿防弹衣的警察不得不躲在汽车背后。无奈悍匪火力强大,车辆很快被子弹打烂,警察只能分散寻找掩护。

尽管包括SWAT特警在内的洛杉矶警局5个区警察纷纷赶到现场,与劫匪发生激烈枪战,但两名劫匪自恃火力强大、防护到位,依然泰然自若地进行猛烈还击。菲利普斯先后使用AK步枪、半自动手枪向警方猛烈开火,根本不在乎警方的子弹,只要警方向他开枪,他立即转身回击几十发子弹。最终,菲利普斯被警方击毙,马塔萨利努被警方击伤失血过多而死。现场有12名警员、2名平民受伤。此次枪击案发生在洛杉矶市北好莱坞地区附近,好莱坞干脆以此案为原型,改编成2003年上映的电影《44分钟》。

洛城枪击案暴露出警用武器和劫匪在武力与防护上的差距,当时的实况影像清楚地显示,警方的手枪子弹击中劫匪,却被后者的双层防弹背心有效拦下。鉴于此,美国警方开始新一波换装操作,给巡警配备M16突击步枪,让他们至少能对抗装备重型武器、重型防弹衣的罪犯。(来源|读者报 作者|孙春华 王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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