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老齡化的嚴重程度加劇,我國的生育政策在逐步的放開,由原來的獨生子女到單獨二孩政策再到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政策的改變會導致連鎖反應,一連串的證件有沒有存在的必要性?還用不用辦理之前相應的證件?比如:獨生子女證、准予生育證明等等。國家的政策趨勢是鼓勵處於育齡階段的夫妻生育二孩,也導致相應的關於生育二孩的一些所謂的“門檻”證件辦理起來相對寬鬆。

據我所瞭解的情況,現在的農村一些地區,生育證的辦理已經不是生育二孩的必須前提了,但是本人所在的市區還是需要生育證的辦理的。

辦理準生證需要什麼材料呢?

一、需要夫妻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這些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兩份,還需要開具一份證明,這個證明可以是夫妻其中一方的單位開具,證明的內容是你辦理生育證是生育的第幾個孩子,本人也曾質疑過這個證明的效力,但是現實中單位開具了蓋了章辦理時就用上了,辦理部門沒有質疑,那就是有效的。

二、在夫妻居住地所在的社區開具一份證明,需要社區的人簽字蓋章,然後拿着這個證明,一般是個表格和一中的所有材料就可以去辦理準生證的單位辦理了,社區人員會查詢戶口信息中的計生信息,如果計生信息不完整還需要去戶籍室更新計生信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①我所經歷的辦理過程必須要是懷孕後24周以後辦理,辦理的窗口需要看你的懷孕四維彩超的圖片,還必須說出你的預產期是什麼時候,那麼懷孕前辦理就是不可能的,看四維的彩超圖片也是爲了大排畸,以防什麼特殊情況,孩子有畸形的情況不能出生。

②最好是夫妻雙方都去,因爲辦理人員會問一些妻子的情況,家裏的其他人員不一定清楚,丈夫跟隨一同去辦理是保護妻子的,辦理人員多擁擠的情況會存在。

在哪裏辦理呢?

準生證一般在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或現居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計生辦辦理,準生證在父母雙方任何一方的戶口所在地均可辦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但辦理過程中需要女方戶口所在地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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