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原標題:代理活躍 機構甩鍋 隨行付、聯動優勢等POS機網銷氾濫

在中國銀聯近日重申不得在網上買賣POS機後,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POS機具網銷情況並沒有終止。在主流電商網站、微信、社交網站等渠道搜索關鍵詞,隨行付、聯動優勢、通易付、樂刷等多家知名支付機構的POS機產品都赫然在列。在分析人士看來,網售POS機實則是筆經濟賬,完全禁止難度很大,而要規範POS機行爲需要社會多方的合力協作。

  改名網銷

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在淘寶、京東等多個主流電商平臺搜索“POS”等關鍵詞已經不會出現相關商品,但是簡單改變一下關鍵詞,比如“收銀機”、“pose”或者收單機構名稱“隨行付”、“通易付”、“樂刷”等後,依然能輕易搜索到少許售賣POS機的賣家。有些賣家打着銷售如推廣海報展架等POS周邊產品的名義,實則進行着“網銷POS機”的行爲。

在微信公衆號、小程序及QQ交流羣裏,售賣POS機的銷售人員也不在少數。比如,在微信搜索“POS”時,會出現多個“POS免費領取”的代理商,主要代理的POS產品包括樂刷、瑞銀信、星支付、付臨門、點佰趣(開店寶)、星通寶等。點開這些公衆號或小程序,“免費送”、“秒到”等誘導性極強的詞彙頻繁出現。

另外,在QQ社交網站裏搜索“POS”會出現不少於60個POS交流羣,通易付、瑞銀信MPOS等產品的宣傳都在羣裏刷屏。除了上述渠道外,在百度搜索“POS免費”也會出現通易付、聯付寶(聯動優勢旗下)等產品的引流廣告。

記者以購買POS機的名義向銷售人員諮詢。一位POS機銷售人員向記者介紹了聯付寶POS機,個人辦理不需要押金,只需提交姓名、電話及詳細地址就可以免費領取。

另一名工作人員介紹稱,他們銷售的POS機也是免費贈送的,只需要付郵費就可以領取。每次刷卡的費率爲0.6%,無手續費,不過會凍結288元服務費,一年內刷滿88萬元,可以退還168元。同時,該人員還表示,不需要審覈資質就可以辦理。

而這些銷售人員到底是什麼身份呢?聯付寶銷售人員表示“我們是聯付寶的分公司”,不過除了聯付寶外,該人員也在銷售樂刷刷寶MPOS產品。此外,也有銷售人員表示,他們和這些支付機構有合作,是代理商。

此外,記者注意到,在隨行付代理加盟網站,也寫着“總部直籤”的推廣語。據隨行付POS機推廣人員介紹,他們爲隨行付代理商,公司名稱爲河南鑫之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總部一般不會直接發機器,都是代理從總部拿然後發出的”。隨後,記者聯繫河南鑫之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對方表示,他們確實是隨行付的一家服務商,主要在河南地區做一些POS商戶的售後服務,並稱他們已經下架了相關產品。

記者再次就網銷POS機的情況聯繫隨行付河南分公司,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去進行網銷POS機排查,“我不太清楚隨行付和河南鑫之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關係,排查之後再根據情況告知”。記者聯繫隨行付總部,電話一直處於通話中。

支付機構則紛紛甩鍋。瑞銀信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微信端銷售POS機是該公司明令禁止的行爲,該公司已通過官網和微信公衆號等渠道發佈公告,要求合作服務商禁止通過網絡售賣POS機具。“目前微信上售賣POS機主要是個人及個體戶行爲,我公司從未授權任何個人通過網絡渠道銷售瑞銀信公司產品,已安排多人嚴格覈查網銷POS機違規行爲並處理。”

聯動優勢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通過網絡銷售POS機是該公司明令禁止的行爲,該公司從未授權任何個人通過網絡渠道銷售該公司產品。開店寶相關負責人也表示,該公司明令禁止網絡銷售POS機。樂刷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公司嚴令禁止網絡銷售POS機,已經通過官網等渠道發佈公告,要求合作服務商禁止通過網絡售賣POS機具。此外,記者還多次聯繫上述其他支付機構,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ToB ToC的利益鏈

事實上,POS機網絡銷售容易引發審覈不嚴、收單機構難以把控商戶風險,繼而引發套現、灰產等問題,央行早在2016年就曾發文明確叫停網絡銷售POS機的行爲。此後央行又多次發文監管,中國銀聯也多次對POS機具管理下發通知,然而並未解決POS機的網銷亂象。

網銷POS機爲何屢禁不止?實際上,這是一筆經濟賬。易觀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王蓬博指出,對個人來說可以刷卡套現;對機構而言,機具本身就能有銷售價格,再加上所有相關交易支付機構都能收到管理費等提成。

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也表示,一方面部分支付機構將原本的線下業務挪至線上,通過互聯網渠道進行銷售,能夠拓展業務規模數量;另一方面POS機的售賣摻雜着虛假業務,例如不滿足合規商戶資質的個體使用POS機等。

同時,微信公衆號、小程序及百度推廣等網絡渠道的存在,也使得網銷POS機確實不好禁止。一家支付機構相關人士表示,一些代理商或銷售人員個人申請微信公衆號售賣POS機,並同時售賣多家機構的POS機,這種情況並不好處理。

從監管層面來看,低廉的違規成本也讓這種做法大行其道,以往只有交易規模巨大的非法套現行爲纔會受到法律追責。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直言,雖然早在2016年央行就發文禁止網售POS機,但一直存在監管“鞭長莫及”的問題。對監管而言,過去存在一定監管上的技術難題,在動輒億級、十億級的交易筆數中,很難去監測每一筆交易的真實合法合規。

渠道非原罪

分析人士指出,從POS機的渠道方、收單機構、消費者及監管等因素綜合來看,規範POS機銷售制度需要社會多方的合力協作。

今年3月,央行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重申加強特約商戶與受理終端管理,提出收單機構要嚴格審覈特約商戶的資料,覈實其真實性和合法性。9月,中國銀聯業務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銀聯網絡特約商戶和受理終端管理的通知》,要求收單成員機構對商戶的受理終端管理與使用情況進行覈實,對於違規移機使用、無法確認實際使用地點的受理終端將會停止業務。

“互聯網渠道銷售並非原罪,主要還是底層商戶和交易的真實性。網售POS機相關規定經歷了數年修改完善,在內容上較爲全面,因此,相對於制度內容而言,建議將精力更多地放在執行層面。”蘇筱芮指出,首先,加大對收單機構的管理;其次,加強對商戶實名制等現場檢查;最後,建立相關投訴、舉報制度。

對於收單機構而言,蘇筱芮表示,應當樹立合規意識,對現有銷售流程自查自糾,提升內部管理;同時加強對外部代理商的管理及風險防範。黃大智也指出,支付機構需要嚴格遵守並配合監管細則的實施,確保監管措施的有效落地。同時加大對風險防控的投入,嚴格落實賬戶實名制管理規定,做好交易各個環節的監控。

營銷平臺也應配合監管要求對於非法銷售POS機行爲進行甄別。在蘇筱芮看來,網絡傳播的百度、微信等渠道應當配合監管要求,採取一定的技術手段甄別網銷POS機情形,對於數量較多、難以識別的,可設立相應舉報制度。

北京商報記者 嶽品瑜 吳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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