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ST騰邦收到問詢函,子公司騰付通去年POS機交易額超800億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傅碧霄北京報道

6月28日,*ST騰邦收到深交所問詢函,要求就其POS機相關業務作出說明。*ST騰邦即騰邦國際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POS機業務由其子公司深圳市騰付通電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開展。財報顯示,騰付通已經成爲騰邦國際營業收入的主要貢獻者。

要求說明POS機業務明細

據瞭解,騰邦國際子公司騰付通的產品包括線下POS、電籤POS和聚合支付,以及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快捷無卡支付等線上支付服務。官網顯示,目前騰付通有超過4.3億的個人用戶,超過500萬的商業合作伙伴,每日交易金額達2.5億元。

騰付通所持支付牌照業務類型包括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卡支付、銀行卡收單,業務範圍覆蓋全國,牌照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1日。

自2020年7月起,騰付通開拓線下POS機銀行卡收單業務,以將POS機發給商戶暫時免費使用的模式來拓展市場,2020年累計投放POS機近60萬臺,交易額突破879億元,營業收入3.76億元。

騰付通主要面向河南、山東、福建、東三省、廣東、浙江等支付業務交易規模較大的省份進行POS機的鋪貨,POS機具經過灌騰付通密鑰處理後發給終端用戶。

騰邦國際2021年一季度營業收入4.77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403.82%,其中主要是騰付通收入的增長,其收入已佔到一季度收入的98%。

而騰邦國際2020年的金融服務營業收入爲4.05億元,佔總營收比重爲74.26%。根據騰邦國際年報註釋,本期金融服務收入主要爲該公司全資子公司騰付通收入。

2019年,騰邦國際的金融服務收入佔比只有10.62%。可見,2020年以來,金融服務營收佔比大幅提升,已逐漸成爲騰邦國際的營收支柱。

深交所要求騰邦國際按月度、分省份披露2020年度POS機投放使用數量、對應的交易額和營業收入明細、前20大手續費收入客戶明細及POS機收單業務前5大代理商等情況。

另外,POS機銀行卡收單業務將支付給銀聯、網聯、其他金融機構的渠道成本作爲騰邦國際的主營業務成本。截止2020年末,騰邦國際尚欠網聯及合作銀行通道手續費2466.81萬元。

深交所要求騰邦國際說明以上欠款餘額前10名明細。

問詢函顯示,關於騰邦國際2020年度第三方支付業務收入及成本的真實性,審計程序中未見對騰付通管理系統的IT審計程序,亦未見對騰邦國際已註冊商戶的真實性覈查程序等。

深交所要求年審會計師說明是否執行了相關覈查程序,說明針對騰邦國際第三方支付業務收入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已執行的審計程序是否已獲取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關於POS機業務開展情況,《華夏時報》記者致電騰邦國際,對方表示,其POS機業務合規開展,並將於近日對問詢函進行回覆。

曾收央行罰單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年底,騰付通因11項違規受到央行處罰。

2020年12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對騰付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騰付通被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6.69萬元,並處罰款517.69萬元,合計罰沒614.38萬元。

騰付通違規行爲多達11類,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允許外包服務機構以特約商戶名義入網並接收其發送的銀行卡交易信息;未按真實交易場景、準確標識並完整發送、保存交易信息,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和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收單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特約商戶提供“T+0”結算服務;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客戶實名制管理制度;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特約商戶檢查制度;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支付賬戶限額管理制度;未按規定辦理相關變更事項。

同時,時任騰付通內控合規部負責人劉京霖也因對騰付通的兩項違規負有直接責任,而被罰款18萬元。

僅僅3個月後,2021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再次對騰付通的兩名工作人員作出處罰。

時任騰付通市場部負責人張拉克,因對騰付通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直接責任,被罰款3.5萬元。時任騰付通總經理李偉斌,因對騰付通違規爲商戶提供T+0結算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直接責任,受到警告,罰款5萬元。

騰邦國際的經營狀況也令人擔憂。2019年,騰邦國際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15.76億元,出現鉅額虧損。2020年虧損雖有所收窄,但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仍爲-10.49億元。

今年4月30日,騰邦國際發佈公告,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由“騰邦國際”變更爲“*ST騰邦”。

母公司面臨退市風險,騰付通的第三方支付牌照能否在今年年底順利續展?值得關注。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