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并开正门堵歪门,对其开放换汇渠道,与银行机构具有平等经营外汇身份,使地下钱庄非法“洗钱”变为合法经营外汇业务,净化地下钱庄行为,为广大民众用汇提供极大便利。笔者认为,除了国家外汇管制过严、个人用汇额度过低、民众不得不打地下钱庄主意之外,还有四个重要原因:一是金融供给缺口在全国具有普遍性,这种缺口倒逼大量中小企业和居民转向地下借贷市场,为地下钱庄拓展了巨大生存空间,因为地下钱庄具有适应市场需要、借贷简单快捷和兑换外汇方便等金融优势。

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近日,央行发布最新数据显示,仅今年全国已破获地下钱庄洗钱案92起,涉案金额8000多亿元;且发现不仅贪污腐败官员通过地下钱庄,把黑资金洗白,也有很多普通民众有“洗钱”需求。

地下钱庄涉嫌非法洗钱问题由来已久,它不仅是贩毒、贪污等违法犯罪分子转移资金的“秘密通道”,也成了不少民众逃避国家外汇监管的“有效途径”。从国家金融战略层面看,对正常外汇管理带来较大冲击,还会导致资本外流及金融秩序紊乱等金融危害,就一国金融而言,若对其无动于衷,显然不利于金融稳定与安全。因此,我国近年来对地下钱庄涉嫌洗钱犯罪等监管和打击是相当严厉的,也是必要的。

但能否对所有地下钱庄洗钱一律封杀?回答是否定的。一方面,从涉嫌洗钱对象看,如果不问青红皂白统统“一刀切”进行严厉打击,虽能有效遏制国内违法犯罪分子通过洗钱转移财产,却会造成对一些民众正常“洗钱”的误伤。因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用汇管制额度上不超过5万美元上限规定,至今已长达8年之久,与用汇日益高涨的现实需求脱节,对正常移民、留学、海外投资等带来了诸多不便;加上走正常换汇渠道审批手续繁琐、效率过低,税点高,也影响了民众换汇积极性。另一方面,从地下钱庄经营范围看,若不加区分都课以重罪,“一棍子打死”,既不符合客观现实,也有“滥刑”之虞。因为从这次央行披露涉嫌洗钱的地下钱庄看,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以非法买卖外币为主,一种是以非法吸存为主,一种是以典押、非法高利贷为主。且以外币洗钱为主的地下钱庄存在资金来源正当与不正当两种性质,不分资源来源全部打击也存在“合法不合理”问题;以放贷和吸存为主的地下钱庄,虽然存在不少乱象,但在中小企业融资难背景下,地下钱庄为民企撑起了一片天,全部打倒显然有违民意。

当然,地下钱庄违法洗钱为何如此红火,是当前亟需搞清楚的问题。笔者认为,除了国家外汇管制过严、个人用汇额度过低、民众不得不打地下钱庄主意之外,还有四个重要原因:一是金融供给缺口在全国具有普遍性,这种缺口倒逼大量中小企业和居民转向地下借贷市场,为地下钱庄拓展了巨大生存空间,因为地下钱庄具有适应市场需要、借贷简单快捷和兑换外汇方便等金融优势。二是从地下钱庄资金来源看,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外,有不少资金来源于银行机构、国有上市公司和国有担保公司等。一些地下钱庄实质成了资金掮客;一些银行和地下钱庄为着牟利甚至“沆瀣一气”。三是从银行信贷投放和监管方式看,国有大型企业因资金实力雄厚和效益可观,银行对其贷款有求必应,甚至为扩大信贷规模央求其贷款。但银行对其资金使用却处于粗放模式,监管严重缺位,造成了信贷资金“体外循环”,暗地注入地下钱庄。四是从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看,我国几十年实行低利率政策,使民众蒙受了巨额经济损失。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众投资理财意识觉醒,而正规投资渠道相对狭窄,民众不得已冒着风险,将资金投入民间借贷市场,为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了充足“财源”。

显然,遏制地下钱庄洗钱活动泛滥,仅从表面上严厉打击是不够的,它不仅会使打击活动陷入一种运动式怪圈,更会让打击活动陷入“割韭菜式”恶性循环。在笔者看来,根除地下钱庄洗钱最有效、最根本的办法还在于深化金融改革:首先,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个人用汇限制。主要是打破长期由央行单一官方外汇管制体制,逐渐过渡到由官方与市场相结合方式进行,并逐步取消官方单一汇率制,实现汇率市场形成机制,提高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程度。同时,将上海自贸试验区研究启动的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境外投资试点,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以及支持依法设立境外股权投资基金等规定逐步向全国推广,既为中国民间资本打开境外投资新通道,更为民众正常用汇拓宽渠道,使个人大额用汇“合法化”。

此外,建立民众用汇遴选机制,对民众投资移民、留学等用汇进行备案审查,把好关口,并取消限额管理,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外汇使用效率,降低用汇纳税点,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外汇需求。其次,改变现行的外汇管理与反洗钱功能混淆模式,有效划分外汇管理与反洗钱组织功能。在外汇管理与反洗钱方面,我国政府一直存在定位不准、概念混同等问题,把反洗钱和外汇管制不自觉联系在一起,陷入了“反洗钱”必须从严外汇管制的认识“误区”。今后在反洗钱方面应彻底纠正这一理念,实行外汇管制与反洗钱“两张皮”,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防止反洗钱抑制民众正常外汇需求;并向美国借鉴成熟外汇管理经验,美国是世界上反洗钱最严厉、最卓有成效的国家,但美国对个人汇入和汇出,都没有上限限制。

再次,加快民间金融组织立法进程,通过立法将有资质的地下钱庄收编为正规民营金融机构。准许一些“地下钱庄”从事民间集资、自由借贷等合法金融活动,引导其主动从良;并开正门堵歪门,对其开放换汇渠道,与银行机构具有平等经营外汇身份,使地下钱庄非法“洗钱”变为合法经营外汇业务,净化地下钱庄行为,为广大民众用汇提供极大便利;即使暂时不允许,也应立即放宽外汇管制。

除此之外,改革银行现有信贷管理办法,消除信贷歧视,为民营中小企业打开有效金融服务通道;并加强银行业经营自律,通过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流向监管、引导民众合理投资等方式,使社会资金自觉隔断与不法地下钱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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