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一女子竟用注射器挾持護士! 獲刑1年)

因自己的不合理訴求沒有滿足,廣州一女子李某某用帶針頭的注射器挾持1名護士,後被公安人員抓獲。記者瞭解到,該案在今日(4月2日)在越秀區人民法院宣判了,該女子被判有期徒刑1年。

今年1月26日16時許,被告人李某某因不合理訴求無法滿足,在廣州市越秀區一定點收治醫院住院部某病區護士站內,使用帶針頭的注射器挾持1名護士,致被害人頸部皮膚損傷,後公安人員到場將其抓獲歸案。

3月16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李某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依法向越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介紹,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依照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醫療秩序的通知》,辦理的廣州市首宗涉醫犯罪案件。

該案依法立案後,越秀檢察院第一時間指派經驗豐富的員額檢察官,主動提前介入,在全面瞭解案件情況的基礎上,引導公安機關收集、固定關鍵證據。

4月2日,越秀區法院審理認爲,疫情防控期間,李某某在醫療場所脅迫醫護人員,擾亂了正常診療秩序,社會影響惡劣,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悔罪表現,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荀建國 本文來源:新快報 責任編輯:荀建國_NN7379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