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高語陽

曾因爲家庭貧困輟學在家捕魚的陳祥榮,之後成爲了小漁村第一名大學生。在走上工作崗位後,從鎮團委副書記,一路成爲副廳級幹部。如今,他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官方通報指他“道德敗壞,生活糜爛”。

4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祥榮受賄案的相關案情。

觀海解局注意到,台州此前也有一名廳官落馬,是時任台州副市長陳才傑。陳才傑於2016年擬提拔爲台州市委常委,但任前通告發布後卻沒有如期通過。原來,陳才傑的弟弟陳才強因涉黑被查辦,陳才傑因此被牽出。區委書記甘當“金錢的奴隸”

陳祥榮1962年10月出生在臺州一個偏僻的小漁村。他家庭貧困,16歲初中畢業後就輟學在家捕魚。因爲學習優秀,班主任幾次上門勸他上學,一年以後,陳祥榮復學。

之後,陳祥榮考入浙江水產學院,成爲小漁村第一個大學生。當時村裏教育小孩的話都是“你要好好學習,將來像陳祥榮一樣有出息”。

陳祥榮最早在三門縣健跳鎮工作,後來出任三門縣計經委副主任、天台縣委常委等職。1998年9月至2005年6月,陳祥榮一直在臨海市工作,歷任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等職務。2005年5月,陳祥榮調往台州市椒江區出任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2011年11月,陳祥榮出任椒江區委書記。

2015年2月,陳祥榮兼任台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並於次年11月全職擔任該職務。

2019年4月,陳祥榮落馬。根據報道,陳祥榮大肆斂財,是在擔任椒江區區長、區委書記期間。他在椒江區工作10年,用他自己在懺悔書中的話說,他“成爲了金錢的奴隸”。夫妻“前門當官,後門開店”

陳祥榮曾在2010年至2015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爲商人盧某謀取利益。爲表示感謝,盧某以低價售房的方式向陳祥榮表達“心意”。

開始,陳祥榮以朋友張某某代持的方式,出資298萬多元購買了盧某名下一套面積466.31平方米的排屋及71.23平方米的車庫。2014年5月,張某某出現財務危機,陳祥榮擔心低價購房問題敗露,將該排屋及車庫按原價退還給盧某所在的公司。

結果,張某某財務危機解除,陳祥榮還是想要這套房子,就再次以360萬元的價格從盧某那裏買回房產,這次改由朋友周某某夫妻代持。

除此之外,陳祥榮的雙開通報中提到,他利用職權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陳祥榮和妻子陳某某一直是“前門當官,後門開店”的模式。妻子經商辦企業,陳祥榮幫忙“打招呼”。例如,2004年,陳某某辦廠需要場地,時任臨海市委副書記的陳祥榮出面,向時任臨海市分管副市長朱某某打招呼,要求租用收儲的廠房。陳某某以年租金2.5萬元的優惠價格租下了一塊近1500平方米的場地。經認定,十幾年來,陳某某少支付租金91萬餘元。被弟弟涉黑案牽出

在陳祥榮之前,台州曾落馬一名廳官在當時引起關注。

台州市原副市長陳才傑站在被告席上的時候,才44歲。他曾經是“青年才俊”,卻在2017年成爲浙江省監委成立以來的首例留置案例,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浙江省查處的首名省管幹部。

2016年4月,浙江省委組織部發布“擬提拔任用省管領導幹部任前公示通告”,其中,台州市副市長陳才傑擬任台州市委常委,但公示未通過。原來,弟弟陳才強黑社會性質系列案件將陳才傑牽出。

陳才傑曾說:“出於親情和私心,我多次出面違規幫他(陳才強)打招呼,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干擾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陳才傑一直把自己的錢放在弟弟名下,用於經營,並借用弟弟的名義在企業投資入股賺取利潤,也因此一直在企業經營、土地出讓等事項上爲弟弟提供幫助。

值得一說的是,陳才傑曾經向企業老闆王某借款950萬元買房子,又將950萬元借款中的120萬元“反借”給王某,並收取王某2.5分的月利率用於支付按揭貸款。再之後,王某以土地增值分紅的名義給予陳才傑1000萬元,陳才傑用這筆錢“歸還”了此前從王某處的借款。

2017年11月,陳才傑被判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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