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艾恬

7月8日下午,寧夏自治區紀委監委連續發佈兩個審查調查通報,分別是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於霆,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指揮部主任、一級高級警長吳海波,二人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於霆在2018年10月出任 自治區黨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之前,曾於2009年2月至2018年10月先後任中衛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祕書長等職務,在政法系統工作了將近10年。

觀海解局注意到,今年以來,寧夏政法系統多人落馬,其中有前後任、“搭班子”的公安局長和政委等。

國安委成立以來首個省級落馬乾部

先說說今天落馬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於霆。

於霆所在單位此前很少露面。

2013年11月,爲期4天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聽取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託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據觀海解局統計,自2013年11月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以來,在公開通報中,於霆是首個落馬的省級黨委國家安全委員會幹部。

於霆曾於2004年2月至2013年12月在寧夏中衛市任職。歷任中衛市政府籌備組副組長、副市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等職務,最後的職務是中衛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13年他調往自治區黨委政法委任副書記兼副祕書長,直到2018年10月。

政法系統前後任相繼落馬

可能有讀者注意到,於霆在中衛市的任職一開始是中衛市政府籌備組副組長。

這裏補充一個背景,原中衛縣隸屬於吳忠市,2003年12月由國務院批覆同意撤縣設市,成立地級中衛市,隨後於霆前往中衛市任職。

特別的是,7月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高振宇被通報接受審查調查。高振宇在2004年2月至2009年1月在中衛市任職,是與於霆一同前往中衛市的幹部,他最早是中衛市人民檢察院籌備組組長,後來擔任中衛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07年8月至2009年1月擔任中衛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高振宇是於霆的前任,2009年1月高振宇離開中衛市前往自治區公安廳出任副廳長。於霆接任中衛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的職務。

後來,高振宇常年擔任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一直到2018年1月。於霆2013年開始在自治區政法委任副書記直到2018年10月,二人都在自治區政法系統任職。

“搭班子”的公安局長、政委先後被查

觀海解局在前文提到,7月8日被同日通報落馬的還有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指揮部主任、一級高級警長吳海波。

吳海波從1982年7月至2015年3月一直在吳忠市公安局系統任職,從民警一直做到吳忠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政委。2015年3月出任寧夏公安廳監所管理總隊總隊長,同年10月轉任公安廳指揮部副主任兼指揮中心主任,去年2月出任自治區公安廳指揮部主任,去年9月同時爲一級高級警長。

上個月,6月15日,寧夏公安廳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王小平被查,王小平2008年4月至2014年9月在寧夏公安廳任職,曾任交管局局長等職務,2014年9月至2019年1月出任吳忠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今年1月重回自治區公安廳出任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

可以看到,王小平在吳忠市出任公安局局長的前大半年,吳海波是吳忠市公安局政委,兩人“搭班子”。

資料|寧夏自治區紀委監委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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