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2路公交車致15傷爆炸案一審宣判,被告人被判死緩
摘要:6月18日20時50分,據樂山市中區委宣傳部消息:截至目前,樂山公交車爆炸共導致12人受傷,無人員死亡,均在醫院接受治療。21時52分,據樂山市中區委宣傳部消息:截至目前,樂山公交車爆炸現場共有15人受傷,均在醫院接受救治。
11月1日下午,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四川省樂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古佳犯爆炸罪一案。因該案社會影響重大,市中院依法由三名審判員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採用庭審實質化的方式進行審理。
一審法院審理認爲
被告人古佳無視國家法律,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後果嚴重,其行爲已構成爆炸罪,依法應予嚴懲。根據被告人古佳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處被告人古佳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本案的審判,彰顯了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升人民羣衆安全感的堅定決心!
此前報道:
6月18日18時30分許,
四川省樂山市區土橋街附近,
一輛2路公交車因不明原因導致爆炸,
汽車玻璃碎裂,有人員受傷!
根據多位目擊者描述,事發前聽到明顯響聲,
隨即公交車大部分窗戶玻璃震碎!
公交車玻璃碎裂後,還冒出很多煙霧,
至少有兩名傷者被移到路邊人行道,滿臉是血。
6月18日20時50分,據樂山市中區委宣傳部消息:截至目前,樂山公交車爆炸共導致12人受傷,無人員死亡,均在醫院接受治療。事發後,當地公安、消防、醫療及公交等部門趕往現場。
21時52分,據樂山市中區委宣傳部消息:截至目前,樂山公交車爆炸現場共有15人受傷,均在醫院接受救治。其中一人重傷,暫無生命危險,其餘14人均爲輕傷(其中3人是受傷的路人)。
目前,傷者正在醫院接受救治
據樂山市中區委宣傳部通報:
6月18日下午6:35分,樂山市中心城區一輛2路公交車行駛至學道街路口處(大十字),因不明原因導致爆炸,汽車玻璃碎裂,目前市區相關領導已到現場處置。受傷人員已送醫院救治,無人員死亡。事故的原因正在調查中。
今天凌晨三點,@樂山公安 發佈警情通報,通報稱,經初步調查,此案件系古某(有吸毒史和盜竊犯罪前科)所爲,現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排除暴恐活動可能性,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