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公安機關依法偵辦一嚴重暴力犯罪案 10名嫌犯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日前,山東省公安機關依法偵辦了一起嚴重暴力犯罪案件,鍾某峯、鄭某冰、葛某高等10名犯罪嫌疑人分別因涉嫌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尋釁滋事罪等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山東偵辦嚴重暴力犯罪案 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10月4日至7日,山東省平度市發生一起少數打着“退役軍人”旗號的人組織的聚集事件。期間,聚集人員非法遊行、示威、靜坐,極少數人實施暴力襲警、打砸車輛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爲,造成嚴重人身傷害和重大經濟損失,對社會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公安機關調查發現,參與此次嚴重暴力犯罪的人員成分多樣、背景複雜,極少數有違法犯罪前科人員是此次暴力襲警、打砸車輛的主要參與者。

山東偵辦嚴重暴力犯罪案 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經初步調查,9月30日至10月4日,山東平度人員於某峯、欒某軍、蘭某光等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進行串聯動員,策劃國慶節期間以“旅遊”名義進京非法聚集上訪。在當地黨委和政府解釋、勸阻過程中,於某峯、欒某軍故意“碰瓷”,聲稱遭到毆打,後到平度市人民醫院經CT等多項檢查,兩人均未發現異常。於某峯、欒某軍、蘭某光等人藉機在多個微信羣內散佈“被毆打”等虛假信息,王某章則到醫院錄製兩人被“打傷”就醫的不實視頻,在微信羣發佈,欺騙、煽動到平度聲援。

山東偵辦嚴重暴力犯罪案 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10月5日7時50分起,至6日中午,青島和山東其他地市及安徽、江蘇、河南、河北、遼寧等省市部分人員陸續到達平度市人民會堂廣場,人數約300人。期間,聚集人員打標語、喊口號、拉警戒線,並扛旗列隊迎接“聲援”人員,引發羣衆圍觀、交通受阻。

5日14時36分,平度盧某壽、劉某禮等人僱車將張某美專門購買的105根木棍,含長1.8米的大錘把60根,長1.2米的鎬把45根送到聚集現場。6日13時43分左右,又將8箱共計16個乾粉滅火器及一袋膩子粉送至聚集現場。

山東偵辦嚴重暴力犯罪案 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串聯、聚集過程中,王某啓、季某敬、葛某高等人通過現場演說、微信羣等方式,大肆煽動挑唆暴力犯罪。

犯罪嫌疑人 葛某高:把鐵鍬帶上,把棍棒什麼的都放後備箱裏準備好,把他們的頭蓋骨敲碎,一定要把他們照死打。

犯罪嫌疑人 王某啓:往死裏幹,幹不死就往死裏幹。

山東偵辦嚴重暴力犯罪案 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季某敬,更是在微信羣赤裸裸地煽動“打死一個算一個”。

犯罪嫌疑人 季某敬:總指揮已經說了,我們每人有打狗棒,打死一個算一個,多打死幾個震驚全國。

聚集期間,平度市委、市政府先後4次派黨政幹部主動溝通對話、現場聽取訴求,但聚集人員提出必須對所有來平度“聲援”人員給予經濟補償等無理訴求,並拒絕離開現場。

山東偵辦嚴重暴力犯罪案 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10月6日14時36分,30餘名聚集人員越過警戒線到場外接應新來“聲援”人員時,現場執勤民警上前勸阻。站在花壇上拍攝聚集現場的季某敬將勸阻民警一同帶倒跌落墜地,田某纔等人藉機推搡毆打執勤民警,民警及時採取措施,將其中8人帶上現場警用大巴車。

山東偵辦嚴重暴力犯罪案 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14時43分,鍾某峯、鄭某冰、葛某高等帶領約60名聚集人員,手持木棍和滅火器從聚集現場趕過來,瘋狂實施暴力襲警、打砸車輛行爲。王某啓和鍾某峯等人首先持滅火器向執勤民警和警用大巴噴射干粉。楊某青持木棍將大巴車窗打碎,陳某等多人隨即持滅火器向車內噴射,並打砸大巴車,圍攻、毆打現場執勤人員。

由於受乾粉噴射,車內執勤民警和被帶離人員呼吸困難,被迫從車輛天窗口爬至車頂,現場聚集人員仍不甘心,繼續用滅火器噴射車頂上的民警並投擲石塊。

在此過程中,現場執勤民警始終規範文明執法,保持了冷靜剋制。

山東偵辦嚴重暴力犯罪案 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這一系列暴力打砸行爲,歷時11分鐘,共導致34名執勤民警及羣衆受傷,1部警用大巴、3部社會車輛被砸毀。其中,青島市公安局一名領導幹部頭部縫合6針、兩根肋骨和肩胛骨骨折、脾臟挫裂、雙肺挫傷;青島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頭部遭重擊致顱內出血,中樞神經嚴重受損,構成重傷二級。

山東偵辦嚴重暴力犯罪案 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聚集事件對當地社會秩序和人民羣衆生產生活造成嚴重影響,104家商場、超市、門店被迫關門停業,11條公交線路、960輛次公交車被迫調整運營,多條道路無法通行,直接經濟損失達820餘萬元。

案發後,公安機關經縝密偵查,初步鎖定了涉嫌違法犯罪人員,並對此次事件中參與暴力襲警、打砸車輛、購買兇器及組織煽動的相關涉案人員依法傳喚審查。對其中實施暴力打砸的骨幹人員、現場組織指揮的首要分子以及煽動串聯、提供犯罪工具的主要人員鍾某峯、鄭某冰、葛某高等10人,公安機關分別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聚衆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尋釁滋事罪等,依法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山東偵辦嚴重暴力犯罪案 10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調查發現,涉案人員中多人有違法犯罪前科,其中,鄭某冰此前因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拘役和有期徒刑,並因吸毒多次被查處;楊某青2018年5月因涉嫌吸毒被查獲;劉某亮1989年因盜竊罪、銷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葛某高2010年因保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成某2018年因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表示,此次事件是極少數不法分子藐視國家法律、挑戰執法權威,有組織、有策劃、有預謀實施的一起嚴重暴力犯罪案件,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絕對沒有法外之地和法外之人。自覺遵守國家法律、依法合理表達訴求、維護社會正常秩序,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和責任。對任何違法犯罪行爲,公安機關都將堅決依法予以打擊,切實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史建磊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移動網 責任編輯:史建磊_NBJ11331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