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已經不光是剛需者的事情,也是很多炒房者的事情,買房籤合同這件事,看似簡單,但是其中有很多陷阱,很多人並不懂得籤合同這種事情,甚至有的人都沒有留心過自己的合同內容,你可知道,合同中,一旦差一個字,很有可能會讓你多花30萬的冤枉錢。

來源:紀沫兮

開發商的套路很多,一般由開發商制定的合同都是對他們有利的,即便是合同後期發現了問題,購房者們也沒有辦法維護自己的利益,而且就算是打官司,你也說不出有利的證據。如果購房的時候,真的出問題了,開發商的人脈廣,他們也會疏通各種關係,最後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我們在購房的時候,會支付一部分的定金,而且售樓小姐會告訴你,這筆錢只是預定,而且現在交的這部分錢,即便你後來不想買了,也是會退給你的。這看似爲顧客着想的事情,其實並不是這樣的。我們所說的定金和訂金是完全不一樣的。

定金是指定下了這套房子,付完款之後,這套房子其實就是你的了,不管你買還是不買,這筆錢都不會給你了。再說訂金,這只是預付款,就和他們說的一樣,不願意買了還是會退給你的。我們在交訂金的時候,是會籤合同的,所以大家一定要看清楚這字,否則很有可能讓你賠了錢。大部分定金都是一萬,但是違約的話,可能會賠償到三十萬,所以一定要分清楚這兩種定金。

開發商說的話,通常都是假話,他們的房屋售賣情況都是假的,畢竟一個城市,就這麼點人,怎麼可能都會去買房子呢。在買房這件事上,有很多事情大家不熟悉,最容易上當了,一定要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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