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而豫金剛石的2019年年報,獨立董事張凌、尹效華均投反對票,同時獨董尹效華、張凌及王莉婷均聲明,無法保證2019年年報和2020年一季報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豫金剛石未具體說明董監高責任險的賠付範圍,只是表示,爲進一步完善公司風險管理體系,降低公司運營風險,促進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充分行使權利、履行職責,擬購買董監高責任險。

原標題:豫金剛石被立案調查後擬購買3000萬董監高責任險,獨董稱公司一團亂麻連資金流水都無從獲取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豫金剛石(300064.SZ)的財務醜聞,令獨立董事頗感無奈。

“我與獨董張凌、尹效華經過充分的討論與溝通,已於4月14日將聘請外部第三方審計機構的書面報告送達公司董事長,至今未收到答覆。”豫金剛石獨董王莉婷在5月6日回覆深交所關注函的公告中表示。

王莉婷等要求聘請外部第三方審計機構的原因,在於其對豫金剛石計提減值的合理性、資金流動性等經營風險以及相關重大事項的核實,超出了獨董個人能力範圍。

據公告,豫金剛石2019年計提預計負債、存貨跌價、壞賬準備、資產減值準備等超50億元,並且至今還涉及48項訴訟/仲裁案件,案件金額合計約48.22億元。

針對豫金剛石一團亂麻的官司,王莉婷稱,對其涉及的訴訟和相關企業的資金往來,無法有效取證,“尤其是銀行的資金流水,銀行不配合,不提供,更無其他可行的手段和措施覈實清楚。”

而豫金剛石的2019年年報,獨立董事張凌、尹效華均投反對票,同時獨董尹效華、張凌及王莉婷均聲明,無法保證2019年年報和2020年一季報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本人未能在法定時間取得準確、完整年度報告。”張凌說。

尹效華的回覆更是說明了豫金剛石存在“走過場”的問題。

“4月27日公司召開董事會,當日凌晨郵箱中方收到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因審閱時間有限,不能通過對比、邏輯和勾稽關係作出判斷,無法表示意見。”尹效華指出。

而在做出無法保證2019年年報和2020年一季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的聲明後,王莉婷和尹效華向豫金剛石提交了書面辭職報告。

在此之前,豫金剛石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於4月7日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

但遭遇立案調查、獨董否定定期報告、獨董辭職的豫金剛石,做出了一個A股鮮見的“創新”之舉。

根據公告,豫金剛石於4月27日召開董事會會議和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的議案》。

公告表明,該董監高責任險的投保人是豫金剛石,被保險人是豫金剛石及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責任限額爲3000萬元/年,保費總額爲不超過30萬元/年,保險期限爲12個月。

豫金剛石未具體說明董監高責任險的賠付範圍,只是表示,爲進一步完善公司風險管理體系,降低公司運營風險,促進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充分行使權利、履行職責,擬購買董監高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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