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0年前青臺/雙槐樹版“北斗九星”構型的刷屏,打破了我們對傳統“北斗七星”構型的認知,它與道教/術數版“北斗九星”構型有何異同?

一:青臺/雙槐樹版的“北斗九星”構型

5月8日以來,很多人都被極少出現於公共話語場的“北斗九星”給刷了屏。

鄭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公佈的雙槐樹遺址資料中,確認位於黃河南岸高臺地上、伊洛匯流入黃河處的河南鞏義河洛鎮的雙槐樹遺址,是距今5300年前後的仰韶文化中晚期巨型聚落遺址,認爲遺址的發現,填補了中華文明起源關鍵時期、關鍵地區的關鍵材料。

但相關介紹文章好像有將青臺遺址和雙槐樹遺址混在一起講,初步感覺遺址平面圖與埋在夯土中只露出罐肩部分的那個陶罐是雙槐樹的,而“九星”照片是青臺的,但青臺“九星”可能不是陶罐而是土臺。可能雙槐樹陶罐與青臺的土臺“九星”,在分佈形態上有着較大相似性,而被作互證了。

當然這純是材料不充分下的猜測,談不到懷疑或暗示造假,也能理解這或是基於論證需要所致。期待公佈更多細節後以進行更深層面的探究與分析:比如能否知道陶罐裝了什麼?各陶罐裝留物有何異同?相關陶罐是埋在什麼環境下的?它與附近青臺遺址“九星”土臺的埋藏情況有着怎樣的異同等都有待釐清。

所以本文姑且不論雙槐樹“九星”的真假,也不管那10個土臺是否真能被解釋爲“九星”,而是隻從遺址給出的“北斗九星”構型角度,來進行簡單的觀念史探索,以及天文可能性的分析比較,以求爲相關的解釋可能,給出可望備選的解釋可能性。

下圖是官方給出的由陶罐/土臺所模擬而成的“北斗九星”遺蹟,所構成的青臺/雙槐樹版“北斗九星”的構型:

在我們通常的思維中,“北斗”只有七顆星,堪稱是小學就教過的常識,這莫名其妙的“北斗九星”究竟是個什麼鬼 ?

金庸通過小說和影視劇給我們擺過無數次的全真教天罡北斗陣,難道擺錯了?我們打小就清楚記得非得把全真七子湊齊了,才能仿效“北斗七星”擺出秒敗梅超風、力扛黃藥師的天罡北斗陣啊。

必須說,你記得沒錯,“北斗七星”是沒錯的,天罡北斗陣確實得由七個人來擺,但“北斗九星”這說法也是有的。

二:道教/術數版的“北斗九星”

最爲人們熟知的“北斗九星”是流傳於道教/術數界的“北斗九星”。

就既有史料看,它源於宋代道書《雲笈七籤》,它11次提及“北斗九星”概念,其中:

第13卷《三洞經教部》說:“北斗九星,兩星不見”;

第24卷《日月星辰部》說:“北斗九星,七見二隱”;

第25卷《日月星辰部》說:“輔弼真君,一隱一顯,至真至神,佐相北極,環繞紫辰”;

先解釋一下“輔弼真君”這個詞,從文義看,這應指“一隱一顯”的“輔、弼”二星這兩位“真君”,“至真至神”,“環繞”着就是“北極”的“紫辰”,在輔助“北極”事務上、起到作用極大的“丞相”功能。

如這理解可靠,說明《雲笈七籤》並沒真將“左輔右弼”二星塞到我們熟悉的“北斗七星”中,而只給“北斗七星”配發了2個擔任輔助協助“北斗七星”發揮正常功能的幫手或保鏢,而這也正是“輔、弼”在漢語中的基本含義。

據此,《雲笈七籤》對“輔弼”二星的天象性質認定是:“兩星隱”而“不見”,或“一隱一顯”,認爲其功能作用是“佐相北極,環繞紫辰”。

道教/術數版“北斗九星”長這樣:

專業天文學領域的《宋史•天文志》,是率先承認“北斗九星”的:

它首先承認“北斗七星”的傳統性質:“一至四爲魁,魁爲璇璣;五至七爲杓,杓爲玉衡:是爲七政。”

同時卻又說:“第八曰弼星,在第七星右,不見,《漢志》主幽州。第九曰輔星,在第六星左,常見,《漢志》主幷州。《晉志》,輔星傅乎開陽,所以佐鬥成功,丞相之象也。”

《宋史•天文志》明確指出了:

“第八”就叫曰“弼星”,位於“第七星”也就是“搖光”的“右邊”,其天文屬性是“看不見”的;

“第九”就叫曰“輔星”,位於“第六星”也就是“開陽”的“左邊”,其天文屬性是“始終都能看見”的;

同時還加註按語說:“北斗與輔星爲八,而《漢志》雲九星,武密及楊維德皆採用之。《史記索隱》雲:‘北斗星間相去各九千里。其二陰星不見者,相去八千里。’而丹元子《步天歌》亦云九星,《漢書》必有所本矣。”

與傳統的“北斗七星”系統相比,可知《宋史•天文志》將《史記•天官書》置於“北斗”功能結構之外的“輔星”,正式納入了“北斗”的功能結構,同時還杜撰了一顆連它自己都明確承認看“不見”的星座,命名爲“弼星”,並放置在斗柄頂端的瑤光身邊,從而完成了將“北斗七星”的構型,改成了“北斗九星”的構型!

三:青臺/雙槐樹與道教/術數版的“左輔星”與“右弼星”

對比青臺/雙槐樹與道教/術數版“北斗九星”的構型差異,可以發現他們在“左輔星”的位置上意見基本一致,但對“右弼星”的位置,則分歧較大。

下面是北斗周邊的星空圖:

1:先說“輔星”

“輔星”在現實中是存在的,但到底哪顆星是“輔星”,卻有爭議。

“輔星”首見於《史記•天官書》,它是這樣描述的:“輔星明近,輔臣親彊;斥小,疏弱。”

《漢書•天文志》完全使用了《天官書》原文,《晉書•天文志》與《隋書•律曆志》則細化了對“輔星”的“星占學”層面的功能表述:“輔星傅乎開陽,所以佐鬥成功,丞相之象也。七政星明,其國昌;輔星明,則臣強”,但沒有其它結構性改變。

據潘鼐先生統計:“輔星”在《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晉書•天文志》、《隋書•天文志》、《宋史•天文志》、《新儀象法要》、《通志•步天歌》、《崇禎曆書》、《清會典》中都有提及,但也有差別:就是其它書都只提及單一形態的“輔星”,並沒指出究竟哪一顆,《清會典》中卻增加到了3顆。

這應該是西方天文學傳來後,將很多原本不曾收錄的散星,也都以不打破傳統天文學以“占驗功能”爲“星官”劃分依據的“增星”方式,納入了天文學星表中。

在“輔星”是誰到問題上,《清會典》認爲是5.6星等的“81號星”;

但也有認爲“輔星”是“81號星”左下方4.6星等的“83號星”“輔增一”;

大熊座有一對很著名的雙星,它由斗柄第六星大熊座ζ(中國叫開陽星),以及緊挨着它的伴星大熊座80(80 Ursae Majoris)所組成。

西方對大熊座80的名稱,就是由阿拉伯文而來,意思爲”暗星“(faint one),視星等爲3.95,而更亮的開陽星則有2.2星等,他們稱這對伴星爲馬和騎士(Horse and Rider)。過去常用能否看到大熊座80來判斷視力,只要能在晴空時用肉眼看到大熊80,視力肯定得有1.5。由此也導致他們產生了一種諺語:“只看見了大熊座80號星,卻看不到圓圓的月亮”,用以諷刺對小事很細心,對大事卻太糊塗之人。

不知是否這對雙星到故事在阿拉伯和西方文化中太過有名之故,導致有人認爲,緊挨着“開陽星”的大熊座80,纔是中國天文學裏的“輔星”。

2:再說“弼星”

與現實中確實存在的“輔星”相比,“弼星”擁有着現實中的難以見到的天文屬性。

《雲笈七籤》全書31次使用“弼星”這個詞,全都使用“空、隱、幽空、濳”這種具有難以發覺的概念,來對其進行天文屬性的認定。

唯一收錄“北斗九星”和“弼星”的正史《宋史•天文志》,不但對“左輔右弼”具體位置做了描述,還特別強調了“弼星”不可見的天文屬性:“第八曰弼星,在第七星右;第九曰輔星,在第六星左,常見”,這亦爲道教/術數版“弼星”所依據。

根據實際星圖可知,無論“輔星”是“81號星”還是“83號星”,或是開陽伴星,其位置都如《宋史•天文志》所說,確在“開陽”的左邊。

《宋史•天文志》明確指出:“弼星”處於“第七星右”也就是“搖光”的右邊。

在“搖光”右邊約2度處,有“三公”星官中4.65星等的“三公二”,以及5.1星等的“三公三”,右邊約3度到8度之間還散處了星等在5.6到6.3之間的幾顆星。

但無論中國古代天文學是否注意到了這幾顆星,似乎都沒放在眼裏,而是徑直將被其明說就在這附近的“弼星”是“隱而不見”的。

僅就青臺/雙槐樹版“右弼”所處的位置來說,它明顯遠離“搖光”右邊的範疇,而處於“玉衡”的右偏下和“天權”的左下方位置。

從星圖看,這位置周邊幾近3度見方都空曠無星,倒是“開陽”右9度偏下與“天權”正下方6度位置,星等爲4.75的“相星”,更符合青臺/第九星的特徵,也更象把握不好精準位置、只能追求大致方位的上古通常做法。

《甘石星經》描述“相星”的星佔特質說:“相星在北極斗南,總領百司,掌邦教以佐帝王,安撫國家集衆事,冢宰之佐。”《開元佔經》引《黃帝佔》也認可這種說法:“相星,天丞相也;大臣象也。”這都是“輔星”與“弼星”所具有的“左輔右弼”概念的應有之義。

但這不太符合道教/術數界將這顆星置放在“搖光”附近的習慣,當然也許可以理解爲道教與術數界使用的“右弼”,是顆天文屬性爲看不見狀態的隱星,所以也就不必非要與4.75星等的“相星”拉上關係了。

雖說人眼一般最暗能看到6等星,視力很好則能看到8等星,但中國天文學並不以蒐羅人眼能看到的星、並將其進行整合編組爲目的,所以並不適合據此進行“星官”的猜測,也很難根據星佔屬性去反推誰纔是最正確的“星官”。

因爲這畢竟是史料缺乏的人文建構,所以本文並不致力於釐清究竟哪顆星纔是“輔星”?也不謀求依據“相星”擁有“輔佐”之類的星佔特徵,對其建立與“弼星”的關聯性,而只求根據相關情況,給出可望備選的解釋可能性。【洪範視界】

四:青臺/雙槐樹版與道教/術數版“北斗九星”,都沒破壞到“北斗”的功能結構

《雲笈七籤》明明承認“輔弼”二星,“一隱一顯”,爲什麼卻又矛盾的說“北斗九星,七見二隱”呢?

從《雲笈七籤》的表現看,雖然很想將“北斗”改造爲“九星”,事實上也對“輔弼二星”進行了天文屬性的改造:通過將其解釋爲對“北斗”的“佐鬥成功”、乃至對“北極”的“佐相北極”的作用強調,以圖將其塞到“北斗”的功能結構中。

但“北斗七星”的影響實在太大,很難撼動“北斗七星”的歷史與文化地位,只能一邊全盤承認“北斗七星”的功能與性質,一邊卻將“輔弼二星”硬塞進“北斗”功能結構,以求對這難以消解矛盾的平衡。

所以無論是唯一承認“北斗九星”的正史《宋史•天文志》,還是“北斗九星”最大倡導者《雲笈七籤》,甚或是號稱5300年前的青臺/雙槐樹版“北斗九星”,它們雖然都將“輔星”與“弼星”硬塞到“北斗七星”的功能體系中,但在性質解釋上其實依然堅守了只將“輔星”與“弼星”的作用,解釋爲只是對“北斗”功能體系的輔佐協助,所以並沒實質損害到《史記•天官書》只談“輔星”、未及“弼星”的天文結構,也沒真正影響到“北斗”的既有功用效能。

換句話說,他們都沒決定性損害司馬遷所說的“北斗七星,所謂‘璇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攜龍角,衡殷南鬥,魁枕參首。鬥爲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鄉。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系於鬥”,這一核心功能體系的有效運作。

事實上,《史記•天官書》對“北斗七星”進行性質與功能的定型後,爲後世所有《天文志》完全接受。

在“北斗”信仰方面,《漢書•郊祀志》明確將“北斗”納爲國家祭祀,併爲後世所沿襲,歷朝祭祀的“北斗”皆爲“七星北斗”。

道教方面,宋朝以前言及天文學意義上的“北斗”,悉皆遵從司馬遷的“北斗七星”。

涉及“北斗”神格方面,宋朝之前的道書、道教舉辦祭祀活動時奉獻的祭告“北斗醮詞”之類,也只提到北斗七真、北斗七元、北斗七星君等表現爲“七”的“北斗”神格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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