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銷售方式已成爲電商行業熱捧的潮流,與此同時,直播帶貨暴露出來的產品質量及安全無保障、虛假宣傳等負面問題也接踵而至。2020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首席科學家嶽國君帶來了《關於加強直播帶貨銷售模式管理的建議》,建議有關部門細化對直播帶貨的監管措施,將直播帶貨納入市場監管正軌。

在建議中,嶽國君梳理了目前直播帶貨的存在問題。比如,產品質量問題:短視頻平臺上的網紅產品400元一斤的“烤蝦”有消費者購買後才發現是三無產品;直播明星在一場近400萬人觀看的直播中賣出的陽澄湖大閘蟹,又被曝出並非產自陽澄湖,遭到網友頻頻投訴等等。

此外,虛假宣傳等違法宣傳行爲頻現。他在建議中舉例,某明星主播直播總銷售商品數量超過91萬件,超1.1億元,而這次直播帶貨的多個產品或企業卻曾遭行政處罰。還有網友反映,同一產品,該明星直播間的價格比電商平臺貴出不少,不符合直播間宣傳的“全網最低價”等。他在建議中指出,類似情況在直播帶貨中比比皆是,違法代言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爲沒使用過的商品或沒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或證明等違反廣告法的違法宣傳行爲也層出不窮。

嶽國君還指出,主播與平臺角色不清,消費者維權難也是目前直播帶貨銷售模式存在的問題。消費者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該向誰維權、如何維權困難重重”。此外,稅務合規問題時有發生。很多高收入的主播“新貴”,納稅問題卻依然並不明朗,直播網紅偷稅漏稅的消息時有爆出,且金額巨大。

嶽國君指出,上述問題的出現側面說明對直播帶貨的監管體系還不夠完善,沒有跟上新商業模式的發展需求。加快規範直播帶貨行業發展,已是當務之急。

爲此,他建議市場監督等相關監管部門,進一步釐清直播帶貨行業中相關平臺、經營者與主播的義務、責任的界定和劃分,加大對平臺、經營者、主播的審覈、監管力度,並加強對直播帶貨的關鍵環節即對主播的管理。並在規範性文件中進一步細化各類平臺對直播帶貨業務的監督管理責任,對平臺內經營者的審覈義務,對消費者的安全保障義務。

此外,嶽國君還建議,各監管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既要明確監管職能劃分,又要建立協同治理機制,共同織牢監管網絡體系,打造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另外,他還建議建立統一的直播帶貨違法舉報及維權平臺,將直播帶貨置於全民有效監管之下,對於隨意誇大其辭、欺詐和誤導消費者的直播帶貨行爲應納入社會誠信考覈體系。

綜合自南方都市報、市場監管半月沙龍

圖片來自產品可靠性報告、浙江消保委

編輯:姜方

責任編輯:範昕 柳青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