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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起源于中国古代氏族社会、氏族组织,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来区分世系族属。这种宗法观念,后来就转变为宗法制度。
西周的宗法制度是分封的根本,宗法制度确定了贵族成员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分封制借助于宗法制而得以顺利进行,也解决了统治内部的争端与矛盾。
分封制与宗法制两者关系密切,然而随着周王室的东迁,王权衰落,诸侯相互攻伐、割据崛起,宗法制度就受到严厉的挑战,面临崩裂的命运。
西周初的宗法制度,有利于周人的统治
周的分封制度建立在宗法制度的基础上,在宗法社会里就是以周天子为嫡长子,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也是天下的大宗;其余的子孙被封为诸侯,诸侯相对于周天子是小宗,为庶子。同样的,诸侯在自己的封国之内又是本国本族的大宗。
天子为王,代表天治理万民,所以土地、人民、主权,统归天子所有;所以制度的订立,行为的准则,道德的遵守,秩序的维系,都以天子为中心。
西周初的分封是为王室藩篱——“选建明德,以藩屏周。”周天子为维护巩固王室的政权,就以分封制来进行有效统治。
宗法强调的是贵贱长幼之别,嫡为贵,庶为贱。宗法制度以血缘亲疏远近关系定其地位之高下,周人用礼将亲情和国家观念结合在一起,所以周代的礼是非常讲究且内容丰富的。
正因如此,才有大宗小宗的分别。“嫡庶制”的建立,区别了同一家庭中“等级差别”的核心精神,以及确保在王位的继承方面避免争夺,进而建立起嫡长子在宗族中的权威地位。
借血缘关系这条纽带,来维护上下阶层的统治,这层关系既牢固又尊贵。
“大宗”与“小宗”各有其权利及义务。以诸侯国来说,国君的君位必须世世代代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就是“大宗”,嫡长子的诸兄弟称为“别子”,“别子”又叫“庶子”。
诸别子也是由嫡长子继承,叫“大宗”,而以下的众庶子再自立宗族,就叫“小宗”。
宗法如金字塔式的宗族结构,秩序井然,构成一个血缘关系的政治网络。天子高高在上,他的继承者也享有独特崇高的地位,对诸侯有保育及抵御外侮的责任,而诸侯对天子则有纳税、职贡、朝觐、服役、救灾、出征、吊丧等义务。
可见,天子是权力的中心,周人借宗法及分封制的合一,又将族人紧密团结起来,巩固了统治阶层在政治伦理及血缘关系的统一地位。
宗法制度明确规范个人身份“等级”关系,这将有利于周人的统治,周人将宗法制与分封制结合,确实充满政治智慧。
世代远传,亲情渐淡
天子分封诸侯,天子相对于诸侯而言就是大宗,诸侯是小宗;诸侯分采邑与卿大夫,诸侯相对于卿大夫而言,诸侯就是大宗,卿大夫是小宗;卿置侧室即卿立下级之卿或大夫,侧室就是小宗,就如赵盾为晋国正卿,赵穿为赵夙庶孙;大夫立下级大夫或属大夫,庶人、工、商各有亲疏,都有不同的等级。
正因如此,百姓才能甘心服侍上级,而没有非分之想。
长幼是天然差别、无法改变的。从天子到大夫,爵位的继承都是秉持一套宗法原则:嫡子无论年纪大小,有优先继承权;若嫡配无子,则从庶子中选一位年长的;若年纪相同,再考虑才德;才德一样,再用占卜作抉择。
宗法制度维持王位继承的稳定性及大一统的精神,也巩固了周朝的统治。这种以血缘为关系的纽带,在西周时期发展到极盛。
到了西周末年,国势衰弱,平王东迁,王权不彰,春秋时期宗法制度已产生了动摇,如周幽王废嫡立庶就是西周灭亡的导火线。
然而,随着时间的久远,宗族成员对于自己原始的血亲,已逐渐失去向心力,亲情关系自然淡薄,彼此互不信任,再加上政局混乱,伦理观念淡薄,“亲亲尊尊”的社会关系受到严重挑战,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宗法的崇高性。
“曲沃代晋”率先打破宗法制度,这是对古典宗法制第一次沉重的打击,使宗法制步上衰落崩裂的命运。
周王室不再“唯我独尊”,再也无力干预、号令诸侯
西周末年,王纲解体,幽王暴虐无道,政治昏乱,王畿内发生空前的天灾人祸。泾、渭、洛三条大河枯竭,强烈地震造成岐山天摇地动;朝政败坏,犬戎攻陷镐京,西周因而亡国。
平王东迁后,历史进入春秋时期。这个时期,诸侯争霸,吞并攻伐迭起,篡弑兼并不断,国势逐渐削弱,宗法分封制度也面临崩裂的命运。
天子是封建宗法的总指挥,王室乃姬姓大宗、天下共主,王命本应具有绝对的优势及权威,无奈东迁后王权衰微,王命不行;内乱四起,戎狄横行;经济窘困,威信尽失;导致宗法制度崩裂,礼制崩坏;诸侯外则兼并,内则篡夺,直接打击周王室唯我独尊的地位。
平王东迁后,面对的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周王室直接统治的王畿土地变小。王室收入来源靠土地,土地变小自然经济来源短缺,也影响军事力量,无经济就无强国。
周平王东迁雒邑之初,王室畿幅员尚广大,当时国力虽无法与西周盛世时相提并论,亦不致于入不敷出,经济拮据。
曾几何时,周王室土地或被诸侯吞并,或遭戎狄占据,或封给卿大夫作采邑,导致王畿缩小,财源捉襟见肘,自然无法号令诸侯。
周平王、桓王、庄王、惠王在位之世共有百年多,诸侯抗命篡夺,已出现无法号令的窘态,亦无法维持六军之制,导致酒泉、虎牢、伊川、温、原这些重要地方都从周王室手中割让出去。
周天子至高无上的尊荣地位,随着周王室财政的短绌变得有名无实。东迁后的周朝,国力处境每况愈下,以致周平王在位五十年后,崩殂之时,出现财务吃紧,向鲁国索求助丧葬费的窘况。
周平王东迁后兄弟相争,导致威信丧失,也是促成宗法制度崩裂另一原因。平王嗣立并非通过正统的宗法制度产生,其正当性受到质疑。平王宜臼本被幽王废立,之所以得位乃是外公申侯联合犬戎杀幽王而争得,自然无法使诸侯信服。
王室尊严扫地,处处仰人鼻息,再加上继续分封之制难以推行,也导致王位之争——如庄王与其弟王子克之争、惠王与其叔父王子颓之争、襄王与其弟王子带之争——都冲击宗法制度的稳固,造成以血缘为纽带的“亲亲尊尊”精神沦丧殆尽,王室威仪荡然无存,遂成为有名无实的傀儡。
再者,平王东迁后,又因“繻葛之战”令王室声威重挫。周、郑关系的恶化起源于周郑交质。
春秋初期,郑与王室的关系最为密切。郑桓公友是周宣王之弟,桓公后武公,武公后为庄公,三代为天子卿士。郑与周同为姬姓又有辅佐平王东迁之功,自然专断跋扈,威胁朝廷。
平王末年,周、郑关系日益恶化。郑国国君武公死后,庄公寤生即位,雄才大略,作风强势专擅,声势凌驾王室之上,为平王所猜忌。
周平王贵为天子之尊,郑庄公入朝为卿士,应遵守君臣的名分。平王对于郑庄公的强势专横无法驾驭,畏首畏尾。是以欲分政虢公,但面对郑庄公的抱怨时却显得懦弱畏怯,因而演变成“周郑交质”,令王室颜面大损。
“周郑交质”就等于周王降格为诸侯,郑伯就可以与周王平起平坐,周王室的尊严被贬抑了。
若周平王向来就以天子自居,保有至高无上之威,郑国岂能无端冒犯?只是周王迫于形势,视事怯懦,以诸侯自居,对郑伯一再退让、屈服,无怪乎郑伯以对诸侯的态度对他,天下人亦以诸侯看待他,周王可谓自暴自弃,自取其辱。
周平王死后,桓王继位,周王又剥夺郑在朝廷的权力,郑伯愤而不再朝觐,终于爆发了春秋初期最有名的王室与诸侯的大战——“繻葛之战”。
周桓王溃败,还被祝聃射中了肩膀,当晚郑庄公还假惺惺的装作尊王的样子派祭足去慰问,以夸耀自己的胜利。经此一战,周天子的威信一落千丈,王室之尊尽失。
综上所述,周代的宗法制度以血缘关系建立成一个政治网络,强调贵贱长幼之别。天子是权力的中心,位于宗法制度的宝塔顶端是大宗,诸侯是小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足空间,各有所得,各有所分,此制度优点是可以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
然平王东迁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出现空前大变革,冲击着周室的典章制度,更冲击着以嫡长子继承为中心的宗法精神,阶级制度终致崩溃解体。周王室已衰落卑微,地位与诸侯无异,地位不同于往昔西周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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